第九十六章 人證物證俱全,王長史無法抵賴(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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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當初方佔河給我們看過王長史寫的信,信上說,若我們聽從王長史的話,和秦小滿簽訂十年租約,他明年還可以給我們爭取災年減稅。”
“假如我們不聽從王長史的話,不改租契年限,有的是方法讓我們後悔。王長史可是主管榮州糧稅商稅的,這不是逼迫是什麼?”
“對,我們和李兄一起看的信,上面寫了什麼我們絕對記不錯!”
眾人紛紛附和李大福的話。
當初方佔河在短短一日內說服大家延長租約年限。
勢必是拿出了令大家心悅誠服的證據。
如今,便遭到了反噬。
“方俊傑,王之昌寫給你老子的信呢?”
李大福暴喝一聲。
“這狀子也有你的一份,拿不出證據咱們都是汙告,是要反坐的!”
“你是想跟著叔叔伯伯們一起去廢礦坑裡挖石灰?!”
啪。
章縣令輕拍驚堂木,本來是打算讓李大福別再當眾威脅證人。
不料,靠在牆角的方俊傑嚇得跪倒在地,不停地哭訴。
“大人,我爹藏在書房的兩封信讓人偷走了,我和李叔叔他們真不是汙告,我用性命保證他們說得都是真的!”
“王長史……一定是王長史讓人毀了那兩封信!”
方俊傑的話,讓李大福等人面色劇變。
“大人!就算沒有信件,可我們都是人證,這件事也容不得顛倒黑白。”
“是啊,大人你是我們的父母官,你要明察啊!”
眾人齊刷刷地跪了一地,讚揚章縣令的馬屁拍了個滾圓。
“……”
章縣令捏了捏袖子裡的信封一角,面色很微妙。
這兩封信,還真的是堂下眾人狀告王之昌的關鍵證據。
並且信上的內容與李大福他們說的也沒有出入。
此時拿出信來,就能夠定了王之昌的罪。
“大人,你可要替大家做主。”
章縣令看向坐在堂下開口的夫人朝他點了點頭,瞭然一笑。
再無猶豫地將兩封信掏出來,放到公案桌上。
啪!
雜聲落下。
“你們上前來看,是這兩封信嗎?”
章縣令面色坦然地解釋。
“就在剛剛,有人將這兩封信送來縣衙,我見信中蓋著王之昌王長史的印章,所寫內容與你們說的一致,應該就是你們口中的信。”
“兩封?”
李大福聽到這話,神情一變。
“對,一封是王長史逼迫你們改簽租約;另一封是讓你們囤積糧食,沽價待售。”
章縣令比劃著兩封信,掃了一眼堂下眾人。
“你們來確認一下是不是你們當日所看的那兩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