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自己父親拿出星河隕帝炎給江凡,少族長石浩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親生的。

這種神物居然不給我?

天理何在!

雖然石浩看不懂這東西的威力,但是父親能拿出手的東西,定然不是凡物。

而石族長看見江凡一臉識貨的樣子,非常滿意。

這可是他五萬年前在域外戰場得到的種火。

並不是他不想留給兒子,畢竟這種東西和石靈瞑族的修煉方法有衝突。

別說給石浩用,哪怕是他都無法駕馭。

強行融合恐會導致虛空之體出現破綻。

石靈瞑族修煉到大成近乎無敵,多一項異能反而不是什麼好事情。

由簡化繁容易,由繁化簡難。

江凡話語讓他十分愉悅,看上去又是一個聰明人,天賦的地位極高,這就當是給江凡的見面禮了。

所以有句老話怎麼說來著,寶物有緣者得之。

這就是江凡所謂的緣分。

“這東西可不簡單,能夠焚化天地大道,你以後可要小心點用,切勿傷及自己。”

石族長還耐心的給江凡解釋。

神火雖好,可不要玩火自焚。

天地間越是強大的火焰,就越難以馴服。

神火沒有簽訂契約這一概念。

正常來說,修仙者都是依靠與神火磨合,讓自己的身體熟悉神火,然後儲存神火,最後催動神火殺敵。

如果控制不當的話,極有可能會被反噬。

定海神針之類的神器也是如此,龍傲天這些人怎麼也要等到分神期才能使用。

石族長估算著這東西,江凡起碼要度過分神期,達到煉虛期才能夠化虛為實,煉化神火。

反正東西我給你了,能不能用那是你的事情。

結果江凡的下一句話,讓石族長人都傻了。

“石族長,能不能給我騰個地方,我想煉化這神火。”

當江凡說出這句話,石族長是想勸阻來著。

不過轉念一想,自己勸阻他,但轉念一想,江凡這小子肯定是知道,肯定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