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避稅(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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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你們!”春桃傻眼了,連忙跪到代清允跟前,“代小姐,救我!”
代清允皺眉看著她,劉鳳兒來頂罪,口供一致,怎樣都逃不了。
馬語嫣對代清允挑釁的笑了笑,又十分委屈的說道,“你這賤婢,收了劉鳳兒多少銀子!這般誣陷我!”
春桃忙搖頭說沒有,“大人我沒有!奴婢沒有!”
“有沒有去你房裡搜搜不就知道了?”馬語嫣嗤笑。
春桃徹底癱軟在地,她房裡,馬語嫣不是想進就進?
劉縣令見狀,讓師爺將招供書拿去給劉鳳兒簽字畫押。
“你可想好了,簽字畫押之後,再不能反悔。”那師爺好心的提醒了一下劉鳳兒。
在縣衙的人,哪一個不是人精?
事實如何,大家都清楚。
劉鳳兒一下又崩潰的哭起來,想到家中爹孃對自己的說辭,她若是不認罪,一家人都沒命……
她拿起筆,沾了墨,一筆一劃的寫上自己的名字。
又蓋上自己的手印。
這也就意味著馬語嫣無罪了。
代清允冷眼看著這一切。
師爺利落的又寫了一份趙家的招供書,拿去給趙家簽字時,代清允上前看著吳氏。
“你可想好了,你若是也認定劉鳳兒是主謀,出了衙門你們也做不了一家人了。”
吳氏當然知道,她看了一眼在簽字畫押的兒子,還是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代清允看了她一眼,後退一步,不再說話。
劉縣令收好幾份招供書,拍了驚堂木,“劉鳳兒所犯之罪,偷盜,買兇殺人,縱火,按照當朝律法,罪無可恕,擇日處死!”
劉鳳兒聽見判決,大哭起來,死,誰不害怕?
“馬家奴僕春桃,參與縱火案,判收監十年。”
“趙家眾人,雖受人威脅逼迫,但並未報官交予縣衙處理,反而收下其五百兩銀子,縱火形容殺人,兩罪並罰,趙福趙海收監二十年,周氏吳氏收監十年,其子趙林,念其年幼,需償還代記布坊一切損失。”
劉縣令冷聲宣佈完判決,又說道,“趙家劉家戶籍嶺縣,明日一早,林捕頭帶著判決文書一起將他們全部帶回嶺縣。”
“啥?二十年?”趙福趙海傻眼了,“大人,我們是被人威脅的啊!怎麼還判二十年!”
周氏也哭著,“大人!我外孫媳婦不是您乾女兒嗎!我們還一起吃過飯的呀!饒了我們吧!”
趙家人顯然沒想到竟然會判這麼多年!
“胡說八道!公堂之上只講律法!”劉縣令怒道,“按照當朝律法縱火形同殺人,你們可真是不知不畏!若是此次大火嚴重,等你們的只有死刑!”
“親家!珊兒!”周氏徹底慌了,連忙轉頭去找代家人,結果她女兒女婿外孫一個都沒來!
“親家!救救我們呀!”周氏只得向林氏求救,哪兒知林氏壓根不想搭理她!
周氏幾人怒了,罵著他們喪良心!
“代清允,你當真是惡毒!你不得好死!”
周氏氣急敗壞,胡亂罵著,“趙珊,你這個喪良心的,看著你爹孃坐牢啊!”
“還不快將他們押下去!”林捕頭呵斥一聲,立馬就有捕快上前將判決的所有人待下去。
春桃吳氏劉鳳兒三人倒是沒有大喊大叫,許是認命了,也或者是不知道說什麼了。
趙林沒有被判罪,只被勒令賠償損失,他連滾帶爬的跑出了縣衙。
“代清允,本官判決你可有異議?”劉縣令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