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要翻案,得當事人提出上訴。

但古代,當事人已經畫押招供,案子已經判決,按理說,當事人是沒有資格再上訴,因為當事人已被收監,根本出不去。

如果想翻案,得當事人的親屬越級告狀。

越級是不可能越級的。

蘇斌準備網開一面,只要陳琳兒的親屬來上訴,他便重審此案。

但是,陳先生親自去找過陳琳兒,暗示她,新來的大人可為她沉冤昭雪。

可陳琳兒搖搖頭:“民婦確實殺了人,無冤可申。”

陳先生提醒她:“你雖然殺了人,但如果是有別的原因,證明你殺的人該死,或者是你當時不得不要殺他,判決可以完全不同。”

陳琳兒冷漠地問:“如何不同?”

陳先生清楚的告訴她:“不會被判斬!”

陳琳兒冷笑一聲:“是嗎?”

“不會被判斬,是判為充軍吧?送進軍營做官妓,為國家效力!”

“從此一生為奴,若是能生下一兒半女,也永遠脫不了奴籍,又可以繼續為國效力!”

“這就是你們大人,讓你來勸我改口供的目的,對吧?”

“這叫做廢物利用,對吧!”

說到最後,陳琳兒非常激動,甚至有點失控。

“回去告訴你家大人,別枉費心機了!”

“別說他對抗不了那些人,就算能對抗,我也絕不會改口供!我寧願死,也不會去軍營!”

“再過三個月就到秋天了,我就可以和家人們相聚,哈哈哈,我做夢都在想這一天!”

陳先生很驚訝。

陳琳兒說話也太犀利了!

根本就不像一個沒見過世面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