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被嫌棄的白鹿堡(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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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各個國家對其領主下達的稅收要求,並不是一種命令,而是一種……生意。
在潘德大陸,國家稅收這種事還是比較嚴肅的。
因為它代表著統治權。
真正完全擁有一片土地與人民的,叫做「國」,無論是王國還是公國亦或者是伯國,只有建立一個國家並得到承認,這才算是徹底擁有了這片地方。這可以理解為擁有完整所有權,而其標誌是從此不用向任何人交稅了。
而效忠於其他人的領主,即便是爵位再高,對其領地也只能算是有使用權。
同樣是伯爵,梅騰海姆伯爵和李昂伯爵就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梅騰海姆是獨立的伯國,古德里安伯爵與其部下具備艾森伯格島的完整所有權,而李昂和他的小夥伴們目前相當於只具備其領地的使用權。
之所以叫使用權,就是因為仍然需要向上級領主交稅。
這就像是一種租金,或者說像是分公司需要向集團公司上交的管理費。
李昂的上級領主是國王,但國王雖然不用向別人交稅了,但他其實也不是整個王國的擁有者。
因為建國這種事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
所以,一個國家其實並不是國王一家人的,而是所有貴族共有的,屬於集團公司性質。
貴族們將自己的企業併入集團,共同佔據更大的市場並一起獲益,這個性質也和一般的集團公司沒什麼區別。
國王是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貴族們都是股東與分公司負責人,其實大家都是貴族領主,本質上沒有高下之分。
只不過,董事長總經理會代表董事會頒佈公司決策,並且領導大家工作,這屬於職權不同。
領主們以開拓或戰爭的方式搞到了新的土地與人口,以此獲得了更多領地,這就像是分公司的業務發展壯大了。
某些分公司因此變得更重要,在集團內的話語權佔比也更高,但它們仍然隸屬於集團;分公司的老闆就算翅膀再硬,也依然是在集團中任職。
既然在集團中任職,那當然應該服從集團管理,並按照約定履行工作義務。
大概與普通企業最大的不同,僅僅只是工作內容上有些不一樣而已……
這些工作內容,就是響應戰爭與完成稅收。
領主的爵位不同,需要響應戰爭的標準就不同。
按照烈獅王國的規定,國家釋出徵召令時,男爵視其能力,必須提供十到四十名騎士或對應的兵力;伯爵需要提供四十到八十名騎士,這是戰爭義務。
具體的標準會根據戰爭規模有具體的要求。
按照烈獅王國目前的情況,一般一名騎士對應的兵力是五到六個士兵——烈獅王國的騎士數量在潘德大陸各國中算是比較多的。
也就是說,當國家遇到戰爭時,一個男爵至少要帶50人出戰,伯爵至少要帶200人出戰。
當然,貴族們也可以主動提高工作標準——男爵也能帶個一兩千人主動為國征戰搶地盤,這就屬於分公司追加了投資,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股份和話語權。
戰爭屬於最重要的工作,就像是核心專案,大家都明白,核心專案要是沒幹好,公司很有可能蒙受巨大損失甚至破產……
而領主們的另一個重要工作就是收稅,這屬於日常工作範疇,大體上與分公司向集團總部交經營管理費的邏輯差不多。
一家集團公司肯定是有很多經營開銷的,而整個集團的經營開銷當然不能只讓總經理的公司單獨承擔,各個分公司也需要承擔一部分。
就和一般集團公司一樣,集團老總代表董事會布
置對應的任務,而這個任務大多數時候肯定是會與各高管們商量的。
大家會根據預算商量出各自的任務,然後各個分公司按時完成——國家的稅收也是如此。
無法按時交管理費的分公司老闆,集團總部當然可以質疑其誠意與能力,並且有可能嘗試換人或架空——如果能做到的話。
當然,如果分公司負責人對管理費額度標準有異議,確實也可以重新商量。
其實王國的稅務官來宣佈稅收標準的時候就是可以商量的,這並不是在頒佈命令,而是在討價。
這也是為什麼稅務官會在收穫期之前半個月來宣佈標準的原因,就是為了與地方領主商量出一個合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