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開始搜尋戰利品,種花人才知道,屠龍所能獲得的收穫,其實遠遠不止龍的屍體那麼一點。

章程為了那點被導彈炸飛的巨龍軀體而傷心,實在是沒有必要。

首先,龍並未徹底四分五裂到完全無法收集的地步。

在黑暗精靈的幫助下,種花人陸陸續續收集到部分龍的屍體,大約有7到8噸重。

其中包括尚算完整的巨龍頭顱,以及裡面十分完整的巨龍龍晶。

僅僅這一項,至少PLA的導彈錢就賺回來了。

其餘的部分,雖然不完整,但多多少少,每名冒險者掙個3、5百萬並不是問題。

這還不算,屠龍之後第二天,種花人找到了巨龍的巢穴!

看到幾乎堆滿半個巢穴的寶藏,種花人才想起來,不論在那裡,龍這種生物,都有貪財的傳聞~~~。

雖然奈特懷亞烏斯是一頭公龍,種花人沒能找到尚未孵化的龍蛋讓人有些掃興,但僅僅洞穴裡的各種稀有金屬、寶石和不知道從那裡來的艾澤拉斯古代金銀錢幣,大概價值就超過一個億!

然後還有大量的魔晶石,以及一種被稱為靈魂寶石的魔法寶石。

前者是從魔獸身體裡挖出來的,而後者,目前種花人還不知道到底怎麼來的,只是隱隱聽說過,可能與人體能量有關。

不管來源是什麼,總之,種花本土一直在大力收購這些儲存有大量奇怪能量的卵狀固體。

而龍的巢穴裡,至少有2000枚重量不等的寶石!

“咱們事先說好了的,晶石之類的戰利品歸中科院,這些也算,你們隨便拿幾個我可以當做沒看見,但是這不能按比例分給你們!”

吳少校提前打預防針,免得冒險者見錢眼看。

聽到這話,4個種花冒險者都感到十分失望,這可是一大筆錢啊!

倒是章程,該說不愧是做過財務工作的嗎?迅速抓住吳少校話裡的漏洞,指著龍穴角落裡一堆不起眼的小片片說:

“您說的是分給我們巨龍除了晶石之外的千分之五,這些應該也算吧?”

章程看中的,是奈特懷亞烏斯換鱗時脫離下來的龍鱗,大概有幾萬片之多。

巨龍的特性很接近爬行動物,據說,只要它還活著,就能無限度繼續長大,但長得太大太快的話,小時候的鱗片有可能無法覆蓋全身,於是龍會把舊的鱗片退掉,長出新鱗片來替代——就像蛇一樣,只是沒有蛇脫。

“啊,這些東西也算,你們每人挑一點拿走吧。”

對這些意外之喜,吳少校也特別大方,作為PLA,一切繳獲要歸功這種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這種基本要求還是得遵守的。

雖說現在管的不像以前那麼嚴,部隊在新地的任務中撈點紀念品、補助之類的也不算什麼大事,但做的太過火還是不行。

雖然這一次,包括致命一擊在內,真正給巨龍造成傷害的都是PLA,按種花冒險者之間約定俗成的規則,大部分戰利品都應該屬於PLA,但吳少校還是決定,把所有東西——不管是龍的屍體、各種魔法物品還是貴金屬,都上交中科院和工程院,先拿來做科學/魔法結合實驗。

超出科研所需的部分,他也沒必要太過吝嗇。

李老闆說得對。

以後,PLA還得跟冒險者們打好關係。

等其他地球勢力開門進入異界,或者深入一些完全無法感化的魔物巢穴(可能還要對付一些食古不化的封建貴族),一些不適合PLA的髒任務,冒險者會很樂意代勞。

對自己看不順眼的東西或生物,種花冒險者一向心狠手辣。

而紀律所限,PLA就做不到這一點。

得到吳少校的許可,冒險者們歡呼雀躍起來。

這一趟,是真的賺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