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什麼是自由(第1/7頁)
章節報錯
馮一博還不知道這邊的後續。
就算知道,他也管不到。
別說是他,就算是官府都不一定管得到。
看著是條人命,但奴籍的人命……
也就那麼回事!
懂的都懂。
雖然大魏的律法明文規定:
主家故意殺死奴婢的,杖七十,徒一年。
若是誤殺,則處罰金十貫。
可規定是規定,執行是執行。
別說“杖七十,徒一年”,就算是罰金也沒幾個人交過。
大魏官府向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尊奉“民不舉官不究”。
能用得起奴婢的,又都不是平民百姓。
至少也是些頭臉的。
嬌蘭一個從江南買來的奴籍女子,又無親人在側。
處置的辦法太多了。
賈府這樣的大戶人家,死幾個奴才又算什麼?
對於這樣的人家,官府敢“罰酒三杯”。
可能都覺得有些過了。
畢竟,哪個大家勳貴沒杖斃過幾個奴才?
其實賈府在這種事上,已經算極重體面的。
很少動則杖斃。
平時對奴才也是極好了。
從這個角度,真的算是“仁善之家”。
王熙鳳即使想弄死嬌蘭,也不想這樣沾血。
而是帶回府裡一點點撕扯。
可她千算萬算,也沒算到這個嬌蘭軟的不吃,只能來硬的。
卻也因此直接丟了性命。
只能說,她用一屍兩命,給王熙鳳填了點麻煩。
但對賈府這樣的人家來說,又算不上什麼大麻煩。
唯一要擔心的,就是正妻打殺有孕妾室。
大小都是一樁醜聞。
一旦傳出去,怕是會丟了賈府的體面。
王熙鳳明白這一點,處置的也算周全。
她藉著賈璉的名,去長安府找來幾名番役午作。
一起幫著操辦了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