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馮一博不是沒有辦法。

剛剛他的煩躁和猶豫,都只是在權衡利弊。

救秦可卿不是問題,問題是如何善後。

如今他也是有家有業的人,自然不能腦袋一熱,就隨便答應什麼。

他仕途順遂,已經入了禮部成了郎中不說。

海外事業也正是蓬勃發展的關鍵時刻。

若是這個時候行差踏錯,和賈府徹底鬧翻。

很容易被人盯上。

很多東西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萬一在這個過程中,甄家察覺到什麼。

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實在沒必要為了一個女人,把自己這身都搭進去。

就算是青梅竹馬也不行。

何況在馮一博看來。

從秦家搬到都中,不給他回信開始。

可兒在他心裡就已經降級。

只是個兒時玩伴,世交之女罷了。

他現在的未婚妻,是薛寶釵和林黛玉。

若是她們有難,自己付出一些也是應該的。

至於其他女人,順手為之尚可。

再多付出就需要權衡再三。

而且說實在的,也是真的難辦。

若真撕開了說,這事他只要插手,就不佔理。

不要以為這是對方的醜事。

相反,這是人家的家事,不是一個外人應該插手的。

一個處置不好,他的名聲也都完了。

萬一傳出一點風去,他和秦、賈兩家就要決裂。

若是因此可卿再一死了之,他就更坐蠟了。

這事按照正章,就應該交由族長或是族老處置。

但賈族的族長,就是賈珍。

族老也管不到他頭上。

唯一能管的,就是賈敬這個寧府的尊長。

或者,史老太君這位兩府之中,最為德高望重的長輩。

但是……

不論是賈敬,還是史老太君。

對於這種事的處置,大機率就是不了了之。

原著書中,史老太君未必不知道秦可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