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拿著一支毛筆,對著辛錦榮一笑。

“太原大難,是辛姑娘救了我們南石村,救了全城百姓,不管外人怎麼看你,在我們村民眼中,辛姑娘的賢德有目共睹。”

站在村長一邊的老者也算是村裡最受尊敬之人,他摸了摸鬍鬚,點著頭道:“現在城中無人接管,我們打算聯名請奏讓辛姑娘為下一任城主呢。”

什麼?讓她做城主?

且不說她除了種地啥也不會,也沒什麼文化,就連身份也跟上一任的宋城主差之千里。

“這可使不得,村長,說來慚愧,我連做這個軍師都是牽強,怎麼可能做得了城主,不能不能。”

辛錦榮連忙擺著手,太原城包含了大大小小有六個縣,村子也有幾十個,幾個縣因為文化差異並不流通,管理起來相當棘手,她可不敢接下這麼大的事。

幾個村民面面相覷也都沒有說話,這時從人群中走出一個身穿官袍搖著扇子的女子。

“宋城主是當今世上的侄女,但她卻臨陣脫逃,現在陛下已經降罪將她囚禁在府中了,現在城中一片混亂,你不當誰當呢?”

辛錦榮一聽這聲音,不是明曜還能有誰?

她回過身,滿臉無奈道:“這城中的事情實在繁雜,我每天忙得昏天黑地的,明大人,你就別取笑我了,我實在是做不了,要論體貼百姓,還是你更勝一籌,大家應該讓明大人擔任代城主一職才對。”

明曜做縣令做得很好,想必做城主也沒什麼問題。

但明曜卻不以為然道:“說來慚愧,我做縣令也有幾年了,怎麼也改變不了這一方百姓的生計,辛姑娘有才能,短短几個月就讓南石村富裕起來了,大家也是有目共睹,讓你做城主,是我們所有人的期望,再者,還有一個人,也有此意。”

明曜剛說完,人群中的徐檀香終於摘下了斗篷,一身粗麻衣裳,手裡拿著鐮刀,揹著揹簍,似剛從山上回來。

“辛姑娘,你就別在推辭了。”

“可是城主之位,需要陛下的親筆詔書,陛下能同意嗎?”

徐檀香自信一笑,她從村長手上接過已寫好的萬民書,揣進了隨身的布包裡。

“這件事本就是我提出來的,當年迴心門雖被邪教所滅,但我父親曾救女帝一命,陛下親口許諾會滿足我一個心願,我即刻入京拜見陛下,必為你爭取到城主之職。”

“檀香姑娘,你不討厭我,還要為我爭取城主?”

“辛姑娘說笑了,我什麼時候討厭過你,就算要討厭,也是討厭那個惹人煩的小鬼,我一路上山採藥,那個木棲高傲得很,只知道埋頭挖藥草根,下山的時候還不小心摔了一跤。”

徐檀香捂著嘴輕輕笑了一聲,“估摸是為了能快點回來見你,慌不擇路的,這個性也不知道是學了誰——”

她說完臉就沉了下去。

這般固執的樣子,只為一個人歡顏的樣子,當真像極了他。

辛錦榮一聽說木棲受了傷,馬不停蹄得就趕回家裡。

她進了房門,發現裡面熱氣騰騰的,掀開紗幔後,她看到了木棲光滑白皙的後背。

一聲響動驚到了木棲,他回過頭只看到了辛錦榮的人影,他急忙將身子埋進水裡,臉上已經是一片潮紅。

“你、你快出去。”

辛錦榮本能得想閉上眼,轉身關好門。

雖說是現代人,一個男子的後背什麼的並不能讓她心驚肉跳,但剛才的情景還是讓她的心境有些難以平復。

木棲的右肩上,有一片赤紅的印記,有點像一種花,但她想不起來是什麼,不過還挺好看的。

那是胎記還是紋身?

按照國家的禮節,男子是不允許紋身的,要是有男子紋身會被視為不祥,在原主的記憶裡,聽說一個未婚的平民男子因為私自紋身,族人將他綁起來,生生剜去了紋身處的一塊肉,至此落下殘疾,反而許多貴族女子紋身成為了一種風靡,以紋身的色澤來象徵高貴的身份。

辛錦榮不知怎麼的,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

房門被再次開啟後,木棲已經換了一身衣裳走了出來,他親切得挽起辛錦榮的手,彷彿剛才什麼都沒有發生一般。

“辛姐姐,你可算回來了,可有見到徐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