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結束迷你專的宣傳行後,許賀就回到了上海。

魔都現在已經算是他的第二常住地了,也確實是有著很多京城不具備的便利,比如影視娛樂公司集中,方便他的公司運營。當然,該說不說,許賀現在最大的單子還是電影投資。

關於這個,他現在也確實是可以高興一陣了,因為他確實是馬上要迎來回款:

《揚名立萬》的資金要到賬了。

這已經算是最快的速度了,而這個金額也是相當的回報喜人:當初這部電影攏共投資5600萬,許賀佔了1600萬,並且他還是為了發行配合著其他人簽了“不平等”條約:

也就是別人先分賬,許賀後分賬。

對應的如果是賺得多了呢,後分賬的許賀,金額也會分的多一些。

也就是5億以上,後續的每1個億開始增加一個百分點分成。

如果是正常水平,5億以下的時候許賀是按照28.6%,約等於29%這個分成;但5億到6億這中間的1億許賀按30%分;6到7億的1億按31%...

可以理解成類似於簡易版的保底分成。

最開始大家覺得,能兩億就不錯,三億大賺,五億?基本上就是極限了——而現在最終票房,落點在了差不多22億。

最終計算下來:

先是所有影片的總票房向國家繳納5%的電影事業專項資金,其次要繳納3.3%的特別營業稅,由影院從總票房中直接扣劃並繳納。

以上兩項,合計5%+

3.3%=

8.3%,

稱為“不可分賬票房”。

剩下的1

8.3%=

91.7%即為“可分賬票房”,又名“淨票房”。可得《揚名立萬》:淨票房=(1

8.3%)x

總票房=約20.17億。

然後這筆錢呢,還不能給公司們分,還要再扣一個“中數代理費”。

這東西是啥呢?

就是如果電影票房超過6億了,就會給這個廣電直屬的國資企業——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影數字電影發展有限公司會徵繳淨票房的1%到3%作為發行代理費,簡稱“中數代理費”。

並且這個比例是超過6億之後之後,越高,收的越低,比如9億以上就是1%。

扣下來票房剛好20億差不多。

到了這會,終於可以分了,不過先不是投資公司分。院線分,影院分,電影院分50%,院線分享7%,之後才是製片方和發行方合計分享43%。

也就是這8.6億才是這邊的分成,而根據許賀這邊的合約結合起來計算。

許賀這邊最終拿了3億出頭。

1600萬,最終票房回報3億,接近19倍的差距。這個投資回報比簡直是驚人得有些離譜,但更重要的是,電影票房就完了麼?

並不是,後續這部影片還賣給電視臺,賣給網路平臺,還有發行藍光DVD,海外上映等等...

這些都是純賺,並且分成也是八位數的。

“臥槽啊...”韓通看著這個,整個人都已經止不住的臥槽連連。

哪怕是之前就已經知道過相關資料,許賀畢竟是他的藝人嘛,但真正完整算下來還是今天——而這個分成金額的數字,竟然是超過了他們這邊投資發行方分成的三分之一。

許賀投資是多少?

四分之一多一點誒。

所以外界可能以為許賀很賺,但是許賀比他們想象中的更賺。

而且三個億誒?雖然很多人現在已經被那些九億啊,二零八啊,十幾億啊給搞的都有點麻木了,但首先第一個是那麼多年的事情,還是幾倍罰款那種;第三個是真有錢,帶貨分成多可怕不用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