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你有那個錢麼...”楊凡當時就驚了。

居然敢說解約這事?

現在練習生籤的很多合約,要解約的話,正常有兩種演算法並行:

一種是按你簽約時間算的。

比如簽了10年,練習生如果簽約的第一年就要解約,那賠100萬。

第兩到五年解約,可能就要賠500萬。

五年以上,賠1000萬。

這就是基於那種前期培養的時候解約賠的少,等到後期有點成果了,藝人開始自己賺錢了翅膀硬了想單飛了,公司自然不願意收穫的時候放手,那賠的也就更多。

另一種就狠了。

說是在公司給公司帶來的收益流水的10倍。

這就非常恐怖了,畢竟按照這個邏輯,藝人要靠自己賺的錢解約,那是基本不可能。

而且,這兩種是並行,也就是誰高算誰。

所以簽約之後一直糊,沒賺幾個錢,想解約第一年也要賠100萬;簽約一年之內紅了,那也是難,暗10倍賠付就很多了——如果覺得不合理,也可以,打官司吧。

於是整天娛樂新聞有說某某愛豆解約了,實際上都是單方面的,還在打官司呢。

在此期間,愛豆本人也沒多少公司願意合作,因為原公司隨時可能出來搞事情。

愛豆,又是最可以被替代的。

自然就很難了——也別想著不籤這種合約,行業內就是這個現狀,公司就是強勢一方,而且資本家抱團的事情那可是太正常了。

所以可想而知,當初許賀去面試的時候,為啥大家不惜自爆黑料來獲得參賽名額。

然後利用合同的空子,來跳出原公司的合約?

不就是解約太難了了麼,賠不起。

眾人也就七嘴八舌:

“對啊,你錢不夠吧?”

“是不是有公司承諾給你接盤?不要信,很可能是把你騙出來了,也不一定要你。”

“忍幾年吧,未必不能東山再起。”

陳義傑倒是沒慌:“確實很多,但好在...我是老式合約。”

他有這個勇氣說賠錢解約,首先因為他籤的時候很早了,畢竟練習生都是從小培養的嘛:所以那時候籤的是那種老式合約,公司給他投多少錢,然後要解約就把投的錢和各種雜費算上。

費用也很驚人,並且絕對不是老實算的。

比如實際請老師花費4000,給你報個10000那都是不意外的。

但是,如果這些和現在的合約比...

那都是小case了。

“這,倒是確實了,不過你確定公司就會這麼放手麼?”許賀最後問道。

陳義傑聳聳肩:“多半不會,但...我還是想試一試。本來做練習生,我就該有出道之後撈一把錢,然後退圈的覺悟。

但我真的不甘心啊,我不是想只做這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