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見女孩:鴨舌帽,已經七天了,驚惶公司在找什麼?】

林毅看著通訊令牌上的一行小字,陷入了沉思。

目前看來,思維觸及令牌上的綠點,就可以閱讀訊息,那麼傳送訊息,是不是也是如此。

除此之外,看得見女孩是誰?

如果鴨舌帽代表血魔鴨帽男,那這訊息是即時訊息,還是留言。

我閱讀之後,對方是否知曉。

如果,看得見女孩和血魔鴨舌男是同夥,那驚惶公司就是另外一個全新的超凡勢力?

想到這裡,林毅頓時沉默了下來。

這些只是他的初步推測。

而且......

萬一血魔鴨舌帽,是驚惶公司的人呢。

那樣一來,性質就變成了另外一個樣子。

是時候展現一個網文作者推理能力的時候了。

假設1,作為超凡勢力的驚惶公司A,正在追查墮姬。

而屬於驚惶公司的血魔鴨帽男得知此事之後,卻聯絡了另外一夥人B。

那麼,血魔鴨帽男在不知道墮姬留給我的東西是什麼的前提下,並沒有及時告知B。

不對。

看著自己假設的例子,林毅揉了揉眉心,事情不應該這麼簡單。

重來。

“首先,血魔鴨帽男毫無疑問是一個有組織的人,而且其性質,更類似雙重組織的間諜。

這種人,一般行事都比較謹慎,從他兩次擺脫治安署的圍剿,就可以看出來。

可是,他卻在找上我之前,先後犯案,並被治安署的人發現。

第一次犯案,是在漢臺區,三天後血魔鴨帽男,便找到了我。

第二次犯案,是在古琴區,距離桐花小區幾千米外的莫洛酒吧。

根據郭探員的話,在這之前,血魔鴨帽男被他用子彈擊中了。

此前,血魔鴨帽男稱呼墮姬為那個女人,通常用這個稱呼只有兩種原因,不瞭解或者忌憚。

在這個基礎上,假設三天前墮姬將洞察之眼給我之後,就遭到了驚惶公司的圍堵。

在這個過程之中,血魔鴨帽男重傷,然後靠吸食人血恢復傷勢。

但因為太過倉促,所以被治安署發現了蹤跡,從而有了漢臺區的慘案。

這樣的話,事情就變得有意思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