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相逢卻不識(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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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秦國。自從葛喬來到秦國,便力行變法,以嚴刑峻法治國。
而他的思想,其實也是帶有一些“大同論”的影子的。
其中最具備“大同”觀念的,毫無疑問便是“公族犯法,與庶民同罪”。
無論是誰違背了他所制定的法律,都將受到制裁。哪怕是王公貴族亦不例外!
這,在其他諸侯國中,是萬難做到的。但在秦國,秦君竟然認同了葛喬的思想,並且大力奉行。
雖然其中這大概也有王輿影響的關係,但是葛喬自己的努力亦佔了大多數。
然而,無論是誰都不知道,葛喬不是為了秦國而變法的。
他和歷史上的商鞅不同。他變法的目的,也不是真的為了“法家”。
他認為,天性為惡。而想要抑制,就必須以強硬的手段去阻撓。
“法”可以讓一個人形成必須遵守的觀念。
這同樣的,是一種強硬改變天性的方法。
他以這種方法去不斷地觀測天性變化的細節。而在經過了一段時間以後,他竟發現,在“刑法”擴及秦國以後,整個秦諸侯國,到處瀰漫著一種氣象煥新的力量。
《控衛在此》
葛喬一路從鐘山走來,歷經諸侯國,但在每個諸侯國,都並沒有發現這種力量。唯獨在秦國,經過變法以後,氣象大變!
一個人氣象的改變,都可以讓人察覺到不同。所謂“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更何況是一個諸侯國?
在觀測到這一點以後,葛喬更加覺得自己的想法是對的。
他悟了。
於是,他開始去體悟那種“違逆本性”,“違逆天性”的力量,他已決心超越自己的本心。
“大師兄……你苦苦追尋的天地之道,原來是如此的簡單!”
秦國宮中,葛喬突然感慨。
他周身開始浮現出了某種細微的力量。那是在一段時間嘗試“汲取”氣象而成就的。
他發現自己的精力,可以操縱這種氣象。而葛喬尚且還不知道,這力量,亦是“天地元氣”的一部分!
在經過嚴刑峻法的改變,秦國人將自身天性壓抑了下去,轉而信仰法家。由此多餘的慾望散溢位來,則成就瞭如此的力量。
葛喬不明白這一點,但他堅信這就是自己所要追尋的。
一種違背本性,一種跳出天地外,超越世間的觀測法。
其名為“逆我”!
我即是天,天即是我。逆天,則為逆我!
反而歸正自己的本性,由此達到所謂的“仙”。
“正是因為你順天了,順應了自我。因此,才無法感受到天地之道。大師兄……”
葛喬不由如此想道。
便在此時,宮外響起了腳步聲。旋即,官吏叩門:“拜見先生。”
葛喬問道:“何事?”
官吏跪在地上道:“先生讓我等尋找的人已有訊息。”
葛喬聞言,連忙起身,推開門扶起官吏道:“且入內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