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擇隊標準(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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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領完獎,拍完照,回到更衣室還有一波慶祝。
張志遠也不知道哪個混蛋不停的往自己褲襠噴香檳,搞得小小張都醉了,白瞎了口袋裡的那些電話號碼。
他隱約還記得,塞號碼的人當中有幾個美女。
帶著濃濃的醉意,張志遠睡下了,不過外界還沒有消停。
美國這邊雖然是大晚上,但選擇徹夜狂歡的人並不在少數。
休斯頓的酒吧,夜店,俱樂部都人滿為患。
球迷之間不需要認識,只需知道對方是火箭球迷,便可一起幹杯痛飲。
只要說一句張志遠打的好,或者姚明打的好,就算是有了共同話題。
此時的中國是大白天,不過中國球迷的慶祝方式沒有那麼狂野,更多的是彼此在一起聊天,聊聊張志遠和姚明有多牛逼。
酒吧,這可是有錢人才去的了的地方。
普通的學生球迷,能湊錢去下一趟館子就算是比較隆重的慶祝方式了。
當然,如果他們運氣好,碰到老闆是球迷,說不定還能免單。
“恭喜我們著名籃球運動員張志遠、姚明聯手奪得NBA總冠軍,這是中國體育的驕傲。”
“張哥和姚哥太帥了,他們是我的偶像。”
“中國籃球走出世界,走向輝煌。”
......
中國的明星藝人紛紛發動態,恭祝張志遠和姚明取得的成就。
籃球在世界上屬於影響力前五的大運動,在中國更是穩居前二。能在籃球方面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屬實振奮人心。
有誇張者,更是直接把姚明和張志遠稱為民族英雄。
雖然有些過,但此時也沒有人反對。
次日,張志遠醒來。
手機剛開機就響了起來,裡面還有幾十條恭賀的簡訊。
只要知道他號碼的人,幾乎都發來了簡訊。
“也許,這就是成名的代價吧。”
張志遠感慨。
前世默默無名時,一個月恐怕都接不到一個電話。
而現在,哪怕是他沒有公佈私人號碼,電話依舊不斷。
如果公佈了號碼,那這個號碼肯定就只能作廢棄用。
下午,火箭隊的老闆亞歷山大和總經理摸雷就迫不及待地一起找上了他。
他們把安排奪冠遊行這個重要任務交給了其他人,因為續約張志遠更加重要。
雖然他們都知道張志遠無意繼續留在火箭隊,但他們還是要努力去爭取。
張志遠的價值有多大,亞歷山大心裡最清楚。
他接手火箭隊的時候,一度是NBA裡最窮的老闆之一。
但是得到姚明後,他的資產開始暴漲,如今在NBA老闆中已經屬於中游。
而在亞歷山大看來,張志遠的價值比姚明更大。
因為張志遠打球更華麗,也更會作秀,更有話題性。雖然腦子時不時會抽點風,乾點匪夷所思的事。
但在如此大的利益面前,這點風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張,我的英雄。”
亞歷山大非常熱情,摸雷則是有些尷尬和侷促的跟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