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有一個辦法,看看能不能把那兩首歌的版權弄到手,這兩首歌我看也挺適合JC演唱的,我們動作要快,歌到手後馬上錄製,還能蹭一波流量。”孟副部長認真的說道。

“希望如此,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說完賈冰結束通話了電話。

………

第一次孟副臺長的如意算盤落空,事已至此,只能另作打算,把助理叫了進來

“去把合同找出來,找到這個行走的CD的聯絡方式,看看能不能簽過來。”

………

“喂,是李先生嗎?”

“是我,你是?”

“我姓孟,鬥音音樂部的部長,我想問問您的兩首歌現在版權還在您手上嗎?”

“在的,怎麼了”

“是這樣的,我們想要您歌曲的翻唱版權,您開個價。”

“對不起,暫時沒這個大沒打算。”

“李先生,您可以先考慮考慮,考慮好了聯絡我。”

孟副部長做事也是乾淨利落,說完直接掛了電話。

思前想後了許久,拿著手機給通訊錄裡的一個叫名企鵝的號碼發了一個資訊。

………

企鵝音樂的業務部內

“小張,鬥音的兩首打榜歌曲,幾個小時播放量就過了千萬,我有內部訊息,作者只簽了歌曲的使用權,看看能不能把人挖過來,DY想在這個行業裡分一杯羹,必需把他的這個想法扼殺在搖籃裡。

還有那個JC竟敢偷偷跟斗音合作,以後這個人給我封殺了,先來個殺雞儆猴。讓其他人看看得罪我們的下場。”

音樂公司不僅擁有音樂版權,還包括音樂影片、線上線下演出、音樂綜藝等。在音樂圈永遠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簡單來說,就是把握好 ‘什麼是好音樂’ 的話語權。

……

此時,JC所在的時代娛樂,JC原名將超,是新時代的偶像歌手,靠著幾首情歌火爆全網,被譽為新一代的“情歌王子”。

“冰冰姐,他們怎麼說”JC對著經紀人賈冰焦急的問道。

“不管他們了,我們首先考慮的是要如何止損,要是在鬥音打榜卻被一個所謂的網紅歌手超越,那這件事會成為你音樂路上的一個汙點。”

“那能不能把我的其他幾首歌也放到鬥音呢!”

“恐怕不行了,已經跟公司簽過保密協議了,前期的宣傳還沒到位,貿然發放新歌,風險太大。再者說也不能太得罪企鵝音樂了,畢竟公司跟他們還是有著一紙協議的。”

“那冰冰姐,現在怎麼辦?”

“我想把那兩首買過來,你來翻唱。”

“怎麼可能,我這樣一個大明星讓我去唱網紅的口水歌,那我的粉絲會怎麼看我。不去,不去”說完慵懶的坐在沙發上。

“小超,現在不是你任性的時候,以你的實力,我們修改下伴奏,肯定比那個行走的CD唱的好,到時候也讓你的粉絲看看,網紅歌手跟實力歌手的差距到底在哪。”

說完,JC已經在腦海想著美好的畫面了。

賈冰還是挺懂自家藝人的。隨後笑了笑,不再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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