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補償(第1/4頁)
章節報錯
旁聽席上已經坐滿了人。
來參加庭審的多是收到了邀請,與迪倫有著關係的皮城民眾。
席夢娜、席勒夫人、以及迪倫組建工會的成員,他們坐在椅子上,看著站在前面原告席位置上的迪倫,緊張而又擔憂。
他們對迪倫的所作所為既讚許又擔憂,對未來可能的結果期盼又迷茫。
但在人群當中,還有一雙陌生的眼神,冷眼環顧著全場。
林恩十分低調的出現在了旁聽席的位置上,身旁沒有什麼熟人,皮城的民眾自然是不會認識這位祖安的領袖的,他們也不會關注自己身邊到底坐了誰。
老實的說,今天的這場庭審並沒有太麻煩的地方。
證據鏈十分的充足,只要將人證物證統統擺出來,巴克等人所犯下的罪行無可辯駁,伴隨著法槌的落下,就能夠讓他們鋃鐺入獄。
那為什麼還要召開這樣一場庭審,在整個納比區鬧出如此巨大的動靜?
程序正義。
皮城的民眾包括迪倫在內,他們關心的事情,是能夠讓巴克付出自己應有的代價,還他們一個公道。
但對於林恩,對於目前整個納比區,甚至於對於日後整個祖安來說,重要的事情在於,透過必要的程式,巴克在法律的準繩之下,遭受制裁。
前者是一件事,但是後者是一條路,一條可複製的,可學習的,行之有效的尋求公平的路徑。
先前的祖安是沒有法律這個東西的,各大幫派就是祖安各大轄區的天,發生糾紛了能夠使用拳頭的就使用拳頭,能夠找關係的就找關係,整體來說,維護公平大體還是要看社會的公序良俗。
這就導致了,祖安居民對法律的意識非常澹薄。
他們只能簡單的評價一件事情的善惡,但無法分辨這背後存在的法律關係。
同樣的一件事情,在民眾的眼中跟法律的規範之下,可能會存在偏差,甚至是得到完全相反的結論。
目前的祖安,是沒有辦法讓“法治”這個東西,在整個祖安普及開來的。
所以,在當時的選擇之下,除了打架、鬥毆、殺人這樣的噁心刑事桉件之外,有關民事的違法行為,在祖安民眾的心中非常的模湖。
依照祖安當時生產力的客觀性,以及對資本的放任選擇,林恩在當時的選擇是,著重抓一手勞動法。
如薩諾那般,派往祖安的監察使,在帶領當地經濟發展的同時,如何平衡工人待遇與企業生產效益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指標。
縱觀當時祖安經濟的發展過程,你會發現,那些不依靠祖安銀行貸款,而是透過自己的本金成立起來的私人企業,在當時也出現了對工人殘酷的剝削情況。
當時,上面給出的解決辦法是,如果出現類似的情況,當地的監察使可以將詳細情況組織成書面檔案,隨即上報。
政府會派人下來核實情況,如果發現確有其事,則會從上一級法院當中,指派人手下來,在當地組織臨時法院。
在證據確鑿,做出判決之後,則會有灰狼來強制執行。
再到後來,隨著經濟建設的進一步推進,政府功能的日漸完善,想要讓監察使一個人來處理這麼龐大的工作量,顯然是不現實的一件事情。
祖安工會也就逐步接過了監察使的這一項職能,以幫助工人爭取利益。
納比區的情況是怎樣的呢?
這裡生活著的以皮城人為首,他們並不瞭解祖安的法律,他們留在這裡的人絕大多數情況都是因為無處可去。
他們一方面不相信祖安政府,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仰仗祖安政府的鼻息。
曾經工會的雛形互助會,最後成了一個皮城居民報團取暖反抗祖安政府的結社。
工人自己都無法意識到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們也不相信祖安政府能夠幫助他們拿回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