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瑣碎(第1/2頁)
章節報錯
今天又被拖去相親了。
其實我一直覺得相親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不僅僅因為社恐,更重要的是在我眼裡這是一種恥辱的象徵。
我感覺自己像是在自由戀愛市場競爭失敗的殘次品,尤其是在我戀愛經驗為零的情況下,好像在宣告著我在婚戀市場上毫無價值和優勢可言。
我尷尬地坐在餐廳的隔間裡,聽著雙方母親的歡聲笑語,自己就像被拖去上秤的豬,讓人評頭論足。而我實在不是什麼上好的大肥豬,所以每分每秒都很難捱。
於是我全程幻想著男主未來的風光,好像男主的風光就是我的風光,我沉浸在這種幻想裡,以此逃避這令人抬不起頭的現實,打發著漫長的時間。
有人說相親的本質是,讓最不會搞定女生的男生,去搞定最難搞定的女生。我一直覺得這句話有失偏頗,但我的確是最不會搞定女生的那一類。
我是個相當晚熟的人,直到初二上生物課才知道一些男女之間的事情。我又是個扭曲的人,一邊渴望著女生,一邊又不敢接近。
原因可能追朔到小學二年級。我從小喜歡看書,或者說喜歡看一切有字的東西。但因為家裡不太注重這些,條件也不富裕,平時很少有書看。所以後來我拿了稿費就瘋狂買書,可能也有一部分報復性消費的因素。
當然這種推測是否成立也是很可疑的,因為小學中高年級之後,學校附近開了一家書店提供租書服務,我就整天去書店租書看。我記得價格好像是五毛錢一天,辦黃金會員卡充值就便宜一點。
以上這些只是毫無意義的題外話,我二年級的時候是沒什麼書看的。當時學校有定的課外雜誌,有的學生訂了,但沒有拿,就丟在講座角落裡,時間久了我就撿回去看,看完再放回去。
當時常常被剩下來的是一本叫做《家長》的雜誌,因為主要是寫給家長看的,內容也是如何教育為主,所以同學們都沒有興趣。其他沒人認領的課外雜誌早被人撿走了,只有《家長》常常能在講臺上放到學期末。
不過那正是我對文字如飢似渴的年紀,就連教科書都被翻了一遍又一遍,遑論課外雜誌。說實話,《家長》這本雜誌的絕大部分內容已經完全記不清了,它只是HA市印的,不算特別權威,我偶爾還能在作者欄看到我們學校的老師。
但這依然給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比如說家長雜誌裡面經常會提到的重男輕女的話題,所以我早早就覺醒這是不對的,並留意關照我的堂妹們。
我還記得《家長》上面有一個女生寫的作文,她說自從訂了這個雜誌,她就把有關重男輕女的文章讀給不識字的奶奶聽,然後奶奶就對她好多了,還和對弟弟一樣給她零花錢。
小時候讀到這篇作文我是深有觸動的,可能是為她開心吧,所以到現在還記得。
不過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裡面關於早戀的話題,其中的任何一篇文章我都記不清了,只記得曾經出現過的兩個詞“男女有別”、“男女七歲不同席”。
如果我的記憶沒有出現偏差的話,原作者似乎想批評這種封建思想,勸家長們不要男女生的正常交往視作洪水勐獸。不過對於一個二年級的學生來說,這兩個半文不白的詞實在太高大上了,所以偏偏記住了這個。
而且很不幸的是,《家長》雜誌常常會刊載一些文章,女主們都是五年級六年級的“高年級”學生,然後被壞男生引誘,偷嚐禁果,然後懷孕了,再被拋棄甚至打罵。
不得不說這些文章很效果,儘管我不明白“偷嚐禁果”是怎麼一回事,但每次都看得我血壓飆升。
一個七八歲的小學生是絕難有什麼思辨能力的,我只知道男女生交往不是什麼好事,會讓女生收到傷害,這樣做的男生是壞蛋。
所以原先那篇批評“男女有別”、“男女七歲不同席”等封建思想的詞,在我心裡反而是覺得有道理的,非常有道理。這甚至成為了構建我人格的一部分,就像一種被寫進最底層的原始程式碼,一種堅牢的思想鋼印。
雖然我很少主動想起,但在日常中又隨時隨地的提醒著我,男女有別。我刻意地覺得男生就該和女生保持距離。
就算後來我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本性也很難再改過來了。
我小時候喜歡看童話書,王子拯救美女、勇敢的冒險者迎娶公主,這些也是我人格構成。所以在我的世界觀裡,戀愛,尤其是學生的早戀是羞恥的,是不該的,應該長大之後再嘎嘣一下就結婚。
至於多少歲算是小孩子,長大如何不談戀愛就結婚,也不是小孩子會考慮的。
但是,如果這個時候的我還能勉強自圓其說的話,那麼隨著年齡的增長,開始逐漸對異性感興趣的我就開始扭曲起來。
年紀稍大些,大約四五年級左右,我的目光就開始越來越多的在女生們身上停留,甚至還會偷看那些開始發育的胸脯,以及短裙校服下的大腿。
矛盾之處也在於此,男女有別的觀念在我腦子打上了鋼印,我鄙視我自己,但又控制不住,或許越是壓抑,就越是扭曲。我告訴自己是錯的快停下,但完全不能自已。
我那段時間非常惶恐,因為那時我的父親是一個流氓,吃喝嫖賭抽,風評在老家非常糟糕,我怕我將來和他一樣,因為“有其父必有其子”。
我更怕的還不是變成流氓,而是當時“十歲看老”的說法,小時偷針,長大偷金,我想我現在就這麼好色了,長大會不會控制不住自己去犯下“強姦罪”,然後被警察槍斃?
我有段時間篤定我會越來越糟糕,不安到了極點,甚至我已經看到了被警察槍斃的未來。
也因為這樣,這份對異性感興趣卻又不敢靠近的扭曲心態,貫穿了我的整個青春期。
說到這,我不由得想到了鄭淵潔的《幻影號》,那是我童年最喜歡的一部作品。我看著皮皮魯帶著漂亮的女孩周遊世界,在車裡懲惡揚善,心想那真是酷極了。
我把《幻影號》看了好多遍,幻想著自己也有這樣厲害的幻影號,但不敢對同桌那位和女主一樣漂亮的女孩吐露一點心意。
我有一次忍不住在帶密碼鎖的日記中寫著將來一定要和她結婚,但立刻又覺得自己做了什麼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壞事,匆匆把日記合上鎖了起來,然後心虛地東張西望。
那時我和她在同一個老師家補課,那天我們第一次坐到一起。雖然我們白天在學校也是同桌,但是那畢竟是兩張桌子,中間還有段距離。而補課老師家是個大圓桌,我們做坐在一起,就是緊緊地挨著。
我記得我的心裡跳得很快,就像我考試沒考好向父母撒謊時那樣,心臟要從嗓子眼飛出來。不過後者是害怕到飛起,前者是開心到飛起。
日記也是在這種衝動下寫成的,女孩就在我身邊,我寫個日記跟做賊一樣,偷偷摸摸地寫下今天和yjx坐在一起了非常開心,希望將來我們一定要結婚,我要讓她做我妻子,但是“妻”字忘了怎麼寫,又改成了“老婆”。
但即便如此,冷靜下來後我仍然覺得自己太不知廉恥了,居然寫下了這麼“齷齪”的內容。你想幹嘛,你喜歡yjx?是想早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