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

林晨不屑的說道。

“你讓我後悔?說說,怎麼讓我個後悔法?”

“哼,我會讓你們嚐到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滋味。”

主編得意的說道。

林晨白了他一眼,道:

“喲,這麼厲害。是不是你們到時候在雜誌上掛上我們的照片,然後再在上面說些噁心的話?”

主編一副“你很識趣”的樣子,嘲諷道:

“看來你這個年輕人還是知道一些的嘛,怎麼,怕了吧?我告訴你,知道晨光智慧科技公司嗎?知道他們董事嗎?知道微博嗎?”

“我告訴你們,我可是認識晨光智慧科技公司董事長的。”

“到時候,我不僅在雜誌上曝光你們,還讓你們在微博的熱搜上掛上幾天。標題我都替你們三個不知好歹的年輕人想到了,《三個年輕人為了一本雜誌,在雜誌社無理取鬧!》”

“怎麼樣,怕了吧?”

說完,主編有些得意,在他看來,搞毀三個年輕人,對他來說完全就是捏死一隻螞蟻一般。

曾小賢眉毛上下跳動,眼睛來回的在主編和林晨身上看。

這主編認識林晨,那為什麼還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這老傢伙吹牛也得看看跟誰吹牛啊?

林宛瑜捂臉,這主編已經快成智障了。

林晨聽著有些好笑,問道:

“你知道我是誰不?”

“你誰啊?”

主編不屑的問道。

其實林晨也上過雜誌,不過不是這樣的小雜誌,是時代雜誌。

不過,這都是一年多以前,林晨剛創立晨光智慧科技公司沒幾個月的事情。

這個主編一時間沒有認出林晨來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他這種小人物雖然會天天看看雜誌,但是不會天天盯著林晨的臉看。

“你不是認識我嗎?剛剛還說認識我,怎麼轉眼間就不認識了?”

林晨壞笑的問道。

“認識你?你不就是一個……”

主編話還沒說完,就一直盯著林晨的臉看。

然後,他驚道:

“林董,是你啊!”

主編一下子變得十分的熱情,伸出手就準備和林晨的手握一下。

林晨躲開了他伸出來的手,道:

“怎麼,不是讓我變成過街老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