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 提交證據(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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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起立!”
當法官陶知忌帶著兩位陪審員走進三號審判廳時,陸菲立時站起高呼一聲,讓得廳內的氣氛,瞬間就變得嚴肅了幾分。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陶知忌這個主審法官,和陸菲這個書記員沒變之外。
兩位陪審員,卻不是上次審楊時平案子的那兩位。
當眾人坐下之時,陶知忌已經在翻看陸菲遞過來的文書資料,片刻之後便是拿起手中的小錘敲了一下。
“現在開始審理孫北濤狀告沈暮抄襲一案!”
陶知忌依舊是那副冷冰冰的模樣,讓所有人的臉色都異常嚴肅。
待得她話音落下,原告方的律師關從容便是直接站了起來。
“我方當事人聲名,《世子復仇記》乃是由我方原創,任何人沒有得到我方授權,不得抄襲、借鑑或是用於其他商業用途!”
這位關大狀的口才無疑是極好,這些東西更可能已經背了好幾遍,此刻說出來極為順暢,顯得大義凜然。
如今是版權為王的時代,一部好的作品自然會引來無數的模仿和剪輯,有些東西是不能拿到明面上說的。
比如說此時,在娛樂圈抄襲借鑑成風的風氣之下,一旦上到了法院審判的高度,那就是違法的。
這種事講究民不舉官不究,可現在孫北濤已經起訴了沈暮,法院自然要受理。
這是法律條文之上,寫得清清楚楚的東西。
一向擅長打這種官司的關從容,一時之間長篇大論,甚至直接唸了好幾條法典條文,以彰顯他們一方的氣勢。
“我方當事人提交的一號證據之上,列舉了十七條狼牙榜和世子復仇記劇情的相似之處,足以證明狼牙榜對世子復仇記的抄襲事實!”
唸完法律條文之後,關從容終於說到了正題。
而陸菲也早已將所謂的一號證據檔案,放到了法官陶知忌的面前,一式三份。
陶知忌和兩位陪審員,其實早就看過這所謂的一號證據。
這又不是今天才拿出來的,因此他們只是簡單翻閱一下,便是將目光轉向了沈暮一方。
“被告方,對於原告方的指控,你們有什麼解釋?”
法院庭審,自然不可能聽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詞。
而且陶知忌從一進來,就沒有看到沈暮有半點慌亂的神色,這讓她也下意識覺得這一幕似曾相識。
就在近半月之前,陶知忌才審過楊時平的誹謗案,當時沈暮乃是作為原告,最終的結果也不用多說了。
那些證據陶忌都研究過,說實話,以她作為法官的專業角度來看,孫北濤一方提供的證據,簡直可以稱得上是天衣無縫。
既然看不出破綻,那這些證據就會被認定為真,在這種有力的證據之下,沈暮一方應該難以自辯吧?
“原告律師,你確定狼牙榜和世子復仇記的相似之處,只有十七處?”
在法官和兩位陪審員的眼神注視之下,沈暮一方的辯護律師王容成緩緩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