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6 洗腦(✪ω✪)(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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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絕死絕命的方法其實挺簡單的,她太狂了,認為自己天下無敵··事實。但是呢~她只是因為自己的神人的特點而成為如今這個樣子的,而她是意識到了的,所以她才會聽從教國上層的命令不出去搞事,就是怕龍王把她宰了
這說明她的狂是針對那些不如她的人,她心裡也知道自己不是龍王的對手,所以這一點就可以利用。長門提出了自己曾經不是神,由人成為神這樣一個情況,並且明說了伊格尼茲那種瘋子也能成神,但是絕死絕命就辦不到
其實在絕死絕命這種信奉叢林法則的人眼中,她們看東西看的是很準的。不過也因為信奉的是叢林法則,所以這些人不認為強者會放過弱者··好吧,對於弱者是可以放過的,強者不會放過次強者,也就是可能威脅他地位的存在
所以當長門對絕死絕命展現出溫和的態度的時候,絕死絕命認為長門已經把她當做弱者了,這才是讓她對長門記恨的地方,並非是囚禁或者是挑動她和母親的問題,即便長門揪著她的尖耳朵,她也不會有太大反應的
這就是叢林法則的規矩,強者就應有盡有,弱者被予取予求。讓這些叢林法則的信徒去接受和諧穩定的雙贏世界,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這是我國著名法家諸子之一韓非子說的話。其中因為法家和儒家的關係,將以文亂法這個名頭扔在了儒家頭上,而以武犯禁這個名頭仍在遊俠身上則是實至名歸
所謂以文亂法,其實就是說用文章引導輿論潮流和社會傾向,這是一種非常常見的政治活動方式,也就是文學者的力量,比如魯迅
那麼以武犯禁這個東西,其實說的就是叢林法則的信奉者,並非是單指入了史記遊俠列傳裡的那些刺客大師,當然其中一些也算是。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俠··我們可以簡單的看做是武俠裡面的那些俠客
金庸先生曾經給俠的最高境界來了一個定義,“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說的是射鵰英雄傳裡的郭靖黃蓉夫婦,為了大宋死守襄陽城16年
那麼我們來看除了這對兒夫婦以外的那些所謂的大俠都是一些什麼人呢?我們來看洪七公,這也是一位大俠,這位在死前曾經說過,他一輩子殺的全都是貪官汙吏、邪魔外道,一生沒殺過一個好人。其實按照這位的功績,可以說是一名刺客
但是除此以外的那些大俠,哪一位手中沒有無辜者的血?哪一位真正意義上的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幫扶了民眾的生活?其實有些時候啊,看一些作品裡面主角看到了一個邪惡幫派,然後上去費勁千辛萬苦幹掉了幫主,鏟奸除惡、匡扶正義。然而··他們真的匡扶正義了嗎?
一個巨大的邪惡幫派,他們的存在本身維持了一個地方的平穩,主角們去把所謂的幫主殺了,然後幫派分崩離析。之後又沒有更強的勢力介入收攏那些分裂勢力,然後分裂勢力陷入了長久的相互割據,殺的這一個地帶民不聊生。如果這也是匡扶正義,那··正義也太廉價了吧?
而行使這這樣的正義的人··真的可以被稱作俠士嗎?所謂的俠,大部分只是不願意生存在社會規則下的不法分子而已,他們大多數所謂的懲奸除惡,某種意義上只是在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在古今中外N多的作品中,長門認定的俠客不多,最出名的··應該說是蝙蝠俠吧
為什麼呢?不殺!這是蝙蝠俠的準則,有些人認為不殺人實在太過於迂腐,但是在前一個世界鋼煉世界的豆丁兄弟也是這樣的人。不殺不等於不抓,將壞人繩之以法,然後交給法律去審判,這才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最好的方式
社會的穩定在於法律是否可以公正?所謂的俠客去匡扶正義,將惡人懲處,或是殺戮或是逮捕,其實本身就是對法律的一種踐踏。當然這只是理論,見義勇為終究是好事,在社會的發達程度沒有達到任何犯罪都能被制止的時代之前,法律終究是有侷限性的
法律和執法者的問題,有問題的是少數,正因為是少數才會見諸報端,被端上新聞。如果大部分都是有問題的,那麼秉公執法才會上新聞,比如說在民風淳樸的哥譚市就是這樣的
這裡有些人就覺得,你是不知道好歹,你要是有一天被冤枉了你就知道了。但是··長門表示不理解,不好意思活了幾十年從來沒有勞煩過一次警察叔叔,安安穩穩的活在這個和諧的社會里面,怎麼才能被冤枉啊?當然目前fz警方已經出名了,社會社會
不管怎麼樣,每個人都必須去維護社會的穩定,這不是你想不想的問題。一首著名的短詩說明一切,這是紀念猶太大屠殺的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的詩
當**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我沒有抗議;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