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兌現承諾(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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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靜,法司衙門。
丁成禮把江如眠堵在了書房裡,問道:“大人,現在車志尚已經被除掉了,你答應我的事兒什麼時候做?”
江如眠笑著說道:“這件事情急不得,等到時機合適再說。”
丁成禮心中不滿,一把扯住江如眠的衣領,低聲說道:“我侄兒每日在那不見天日的地方遭罪,你還要我等!”
江如眠猶豫了一下,拍了拍丁成禮的手,說道:“唉,真拗不過你。這樣,你明日找人到衙門伸冤,我再順水推舟,將案子重審。如何?”
丁成禮點了點頭,放開了江如眠,說道:“你最好說話算數。”
江如眠微微頷首。
丁成禮哼了一聲,走出書房。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江如眠的臉色變得凝重起來。
莫念從書架後探出頭來,道:“大人真會給自己找麻煩。”
江如眠正色道:“冤案就出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我這個推官又怎能坐視不管。”
“這就是你讓人喜歡的地方。”莫念走到江如眠面前,整理了一下他被扯皺的衣領。
江如眠微微一愣:“你剛剛的意思是······你喜歡我?”
莫念臉頰一紅,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大人,就你這閱讀理解能力,是怎麼考中進士的。”
“呵呵······”江如眠乾笑幾聲,連忙轉移話題。
夜色正濃,一輪彎月高掛於漆黑的夜空,散發著幽幽的光。
次日,露珠未消,沾溼了青石板路。
一陣急促的鼓聲打破了衙門的寧靜。
衙役們慌忙穿戴整齊,跑到衙門大堂站好,等待著江如眠下達命令。
“啪!”的一聲,江如眠拍響驚堂木,朗聲問道:“堂下何人?所為何事?”
“大人,小人是替人伸冤!”一位約莫五十歲的老頭跪在地上,哭喊道。
江如眠瞥了眼堂下的丁成禮,問道:“你替誰伸冤?”
老人顫顫巍巍地說道:“回大人,小人是尚志,替犬子尚樂章伸冤。三年前,犬子在西溪私塾讀書,被人誣告殺害了那徐光啟,後被屈打成招認了罪,現在關在牢房裡已然兩年有餘。大人明鑑,我家那兒子連只雞都不敢殺,何況是殺人呢?”
江如眠抬起頭作沉思狀,許久,問道:“丁成禮,有這麼個案子嗎?”
“回大人,確有此案。”
江如眠點了點頭:“這已經結案了,你現在才來伸冤已經晚了。”
尚志聽聞此言,立刻哭訴起來:“大人,之前車志尚等人為虎作倀互相庇護,我實在是投訴無門才等到現在!求您一定要救救我家孩兒,他真是被冤枉的!”
江如眠嘆了口氣,無奈地說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依《大明律》冤不得越告,此案本為縣級管轄,你越告於梁溪府,無論最終翻案與否,都要先滾釘板以示其確有此冤。”
“大人,此案本就是在梁溪府審的!”丁成禮強調道。
江如眠瞪了他一眼,說道:“此案最初為武川縣管轄,後因案情重大,才由梁溪府接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