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赫爾墨斯(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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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聽清是群峰之巔的忠實觀眾。
這份忠實,並非是精神上的,而是用真金白銀一點點砸出來的。
山上的日子太過難熬,每次下山,回到數千平米的家中,沈大公子就會觀看群峰之巔的比賽作為消遣。
如何讓這份消遣更為有趣呢?
很簡單,花錢。
能付費絕不白嫖,能打賞絕不發彈幕。
這是沈聽清一直以來秉承的信條,也是這一份堅持,讓他成為了萬氏少數幾個超高階VIP之一。
更重要的是,這傢伙有點強迫症。
除非賽事時間重疊,否則無論是一階場還是三階場,只要有空,一場不落。
所以那天林間深夜對戰帕察,其實並不算巧合。
如此頻繁的觀賽,讓他對於群峰之巔的所有選手,幾乎都如數家珍。
ID為赫爾墨斯的參賽者,來自大洋洲的一個島國。
他和帕察一樣,隸屬於一家獲得了秘境探索權的私人公司,平日裡過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
赫爾墨斯如今的戰績和被林間繼承了成績的帕察相同,30。
而且每一場都贏得乾淨漂亮,沒有給對手留下任何機會。
不過和帕察不同的是,他並沒有刻意隱藏自己的超凡能力。
林間看向沈聽清的手機,上面是赫爾墨斯在群峰之巔的第一場比賽畫面。
他的對手是一個渾身纏繞著火焰的光頭大漢,那些火焰散發著恐怖的高溫,以至於周邊的空氣都出現了隱隱的波動。
穿著一身休閒運動服的赫爾墨斯沒有主動攖其鋒銳,而是冷靜地躲避著光頭大漢的攻擊,時不時的做出不痛不癢的反擊。
似乎完全處於被動防守的狀態。
如此纏鬥了數分鐘。
光頭大漢突然找到了機會,猛地撲向了赫爾墨斯,青筋暴露的手臂隨時準備撕裂眼前的敵人。
但赫爾墨斯突然消失了,就彷彿融化在水裡一般,身形在空中淡去,蕩然無存。
下一刻,這傢伙就詭異的出現在了擂臺上的另一個角落,衣袖中劃出了一把銳利的匕首,朝著對手的後頸扎去。
血光亮起,那位不知道怎麼就被偷襲了的光頭巨漢直接被判負。
出於對參賽選手的人身保護,與靈域網路的連結直接被強行斷開。
而後的兩場比賽,幾乎是如出一轍,開始之時,赫爾墨斯都是謹慎的躲避著對手的攻擊。
而後,在某個讓人意想不到的瞬間,這個傢伙就會突然消失,又出現在某一個地方,攻向對手的弱點。
神出鬼沒,簡直如同潛藏在陰影之中一般。
“赫爾墨斯聰明伶俐,機智狡猾,又被視為欺騙之術的創造者。”
“他是邊界及穿越邊界的旅行者之神,也是狡猾的小偷和騙子之神。”
“《荷馬詩頌》裡描述他為:多謀而狡猾,是偷盜者,是竊牛賊,是夢境製造者,是守夜人,是門口的潛伏者。”
這是關於赫爾墨斯的註解。
沈聽清繼續說道:“這傢伙敢用神祇的名字給自己取名,恐怕也是覺得自己的能力與那位傳說中的希臘主神有相似之處。”
“不過,就先前的比賽來看,他個人的近身戰能力似乎並不強,令他能分出勝負的,是那把匕首。”
群峰之巔並不限制武器的使用。
正如同萬氏所宣傳的那樣,靈域網路是一個真實的世界,無論你的武器是一把簡簡單單的燒火棍或者是由超凡者工坊打造的神奇武裝,都可以被帶入其中,展現武器本身的威力。
林間打贏帕察的那場,其實運氣佔了很大成分。
首先,身為當晚比賽的勝利者,又是觀眾挑戰環節,帕察並沒有戴上自己的原有武器——一對指虎,而是選擇了赤手空拳與林間對戰,這就給了林間很大的發揮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