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館中。

‘老鄉’哼哼了兩聲,他心中盤算著林肯的生意應該是泡湯了,但還沒等他將酒杯裡的酒品完,啪的一聲,沾著血跡的25美元就被拍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抬頭看了看林肯,再低頭看看那沾著熱血的錢幣,他臉皮不由得抽動了幾下。

他在這裡混了也有些時間,也見識過一些不講規矩的幫派和個人,但是像面前林肯這般生性的,他承認他是第一次見。

前腳打聽出幫派的地址,後腳就去弄來沾著血的美金,而且還面不改色沒受傷,這個老鄉,是個狠人啊!

老鄉仔細打量了林肯一番,心中對林肯的輕視已經完全收了起來。

人不狠站不穩,見識到林肯的狠後,幾個人還敢小瞧他呢?

他以為林肯經歷的應該是一番血戰,但事實上,林肯做的比那位老鄉想象中的要輕鬆多了。

當他拿著沾染著那些惡棍鮮血的鈔票離開的時候,他可以很有信心的保證一句,這次的行動沒有任何一個目擊證人,除非那些死人和植物人能重新爬起來。

沒有線索、沒有目擊證人、手法獨特、無法準確鎖定犯罪嫌疑人範圍,只憑這幾點,這起惡劣的案件就足以成為一宗懸案。

那位經營酒館的老鄉也許能為紐約警署提供一些有用的線索,只要他願意冒著林肯未被抓獲後自己也被一起殺光的風險。

但很顯然,這位死要錢的老鄉是個聰明人,他不會做這種事,這也意味著林肯很安全。

不僅很安全,那一地的屍體還會讓這位老鄉收起一些不該有的心思,好好的為他準備身份,將他送到歐洲戰場去。

他拿了錢,林肯得到了身份,紐約警署打擊了罪犯,紐約居民得到了安定的生活。

除了那個為非作歹許久都能安然存活、結果莫名其妙就被一鍋端的本地幫派外,大家都很開心。

老鄉的酒館顯然不適合作為居住地,但這不礙事,偌大的紐約城中,多的是地方願意看在錢的份上給一個丟了身份證明的外鄉人一些小小的幫助。

畢竟這個時候的美元還是被稱作美金的時候,能直接兌換黃金的那種金。

......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林肯不知道那位老鄉是如何運作的,但在幾天之後,他就給自己帶來了好訊息。

“這是你的東西,拿好了。”

似乎是做賊心虛,男人四下張望了一下才從懷中掏出一個紙封遞到林肯手中:“至於參軍的事情,你要等上一會兒,到時候你會收到信。”

“信?”林肯沉吟片刻,指了指地:“送到這裡?”

“送到我那裡。”老鄉說到:“然後才會送到你手上,所以你最好呆在一個我能找得到你的地方。”

“要多久我才能拿到信?”

“這就說不準了。”老鄉沉吟片刻:“這得看那幫米國佬的辦事效率,不過最晚也不會超過一個月,聽說那邊的局勢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