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你們五個?”

蘇明哲看著翻牆進院的五人,眼神裡閃過一絲失望。

按照秦律,‘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或者‘暴首三,乃校’。

這裡的意思是,消滅的敵人中,有一個當官的,升爵一級,或者捉拿、砍殺三個敵人,升爵一級。

之前,蘇明哲捉拿了劉三四人,因為沒有當官的,所以四人只能升一級,最後被縣令賞了一個‘公士’爵位。

如今,在不能‘積功升遷’的前提下,這五人最終也只能讓蘇明哲再升一級而已。

張洪五人都是水匪,自然聽得懂蘇明哲已經把自己五人當成了‘戰利品’,這是赤倮倮的輕蔑。

一時五人都怒火噴張,暴躁起來:

“好狗賊,這是把爺們都當泥捏得了!”

“在我眼裡,你們和泥捏的沒什麼區別!”

蘇明哲先是冷笑,隨即掏出了自己的兵器——齊眉棍。

五秒後。

棍影晃動,五人應聲躺在了地上。

蘇明哲嫌棄地看著地上的五人,把躲在房子裡的曹無傷叫出來:

“把他們都給我綁了!我去去就來!”

蘇明哲趕至張青娘子家。

張理見到蘇明哲到來,一點也沒感到意外,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神色悽苦地哀求道:

“蘇二,老夫可以跟你走,但是我這侄兒媳婦是無辜的,孩子更是無辜的。求你發發慈悲心,放過她們母子……”。

蘇明哲看了看一臉茫然的張青娘子,還有她襁褓裡的孩子,頓時也升起一點惻隱之心:

“我倒是願意放過她們母子,但是,縣令那邊,我該怎麼說?”

“只要能保住她們母子,老夫願意把所有事情一力承擔!”

張理知道蘇明哲想要什麼,當即手寫了一份認罪書。

蘇明哲看著張理如此知情識趣,倒也不好為難他了,當即把他帶回去,和張洪五人關在一起。

到了第二日。

蘇明哲、蘇大兄弟一起,押著張理、張洪叔侄,以及另外四名水匪,前往縣城。

本來把擒獲張洪五人的功勞,放在蘇明哲一人身上,只能讓他升爵一級。

至於張理,頂多算是山匪家眷,在沒有抵抗的情況下,不能算‘斬首、擒拿’。

但是,張理為了救張青娘子母子,願意把自己當成一個功勞,送給蘇明哲兄弟,並且他還寫了一份認罪書,表示是自己請張洪過來,替自己報仇。

如此一來,張理就成為了‘匪首’。

蘇大擒獲匪首,並且還幫助蘇明哲擒獲了五名水匪,這種功勞,足夠讓縣令升他為‘公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