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據嗎?”周森表情微微一凝,認真的問道。

“有,有人那晚在大安街附近看到過他出現。”鄒樹勳說道,“那人是賭徒,是太平橋賭坊的常客,所以一眼就認出了是喪彪。”

“如果以此為證據抓人,那抓到了他也可以否認的,畢竟,我也在大安街出現過,怎麼能證明人是他殺的?”

“從現場的情況看,兇手殺人,身上一定沾染了血跡,可我們只找到了兇器,而殺手身上的血衣卻沒有找到……”

“血衣他不可能隨意丟棄,所以,他要麼處理掉了,要麼就還在某個地方等著我們去尋找……”

“萬一抓錯人,被反咬一口,那我們就麻煩大了。”

“林叔,鄒叔,你們不會把我喊過來做決定的吧?”周森看了一眼林大寬和鄒樹勳問道。

“你說呢?”兩人異口同聲道。

周森難住了。

“鄒叔,有多大把握?”

“根據以往的經驗看,至少有一半兒以上。”鄒樹勳伸出五指,張開。(本章未完!

第297章:證據

來說道。

“我能見一下那個說那晚見到喪彪的人嗎?”

“當然可以,他是重要的人證,現在已經被我派人保護起來了。”鄒樹勳說道。@精華\/書閣·無錯首發~~

說到保護,其實就是軟禁或者是關起來了。

這些細枝末節,周森不想去多管,只要能確保這人說的話是真的就行。

“勞煩鄒叔了。”

“客氣,我領你過去。”鄒樹勳點了點頭。

……

“老賈,把你在臘月二十三,也就是小年夜晚上碰到喪彪的事兒再跟這位周警官詳細的敘說一遍。”

那叫老賈的中年男子連忙唯唯應諾一聲,然後就當著周森面前,詳細的描述自己與喪彪遭遇的情況。

“那天我本來收工挺早的,沒想到把鑰匙和錢包丟了,我怕回去被我家那媳婦罵,以為我又去賭了,故意說錢包丟了,所以就回去找,我運氣不錯,那天不是小年嗎,街上人不多,估計大傢伙都想著早回家過節,這鑰匙和錢包還真讓我給找到了……”

“我這定睛一看,不是太平橋賭坊的喪彪嗎,當時我一緊張,有些結巴,沒把名字喊出來,他就衝我惡狠狠的一聲“走路不長眼睛呀!”,然後轉身就匆匆而去。“

“你看清他的臉了嗎?”

“看清了,我這眼神,還面對面,怎麼會看錯呢,而且,我還看到他臉腮幫子上有血,當時我也沒在意,以為是他跟我撞的摔地上蹭破的,後來一想,不對呀,我見到他腮幫子上有血那是在他摔地上之前,這跟我沒關係呀……”

周森聽明白了,為何鄒樹勳會認為至少有五成把握了,當然,也可能是這老賈沒看清,但胡編亂造應該不會,正常人邏輯之下,是不會想到這個的,估計喪彪自己都沒有發現臉上有血跡。

這喪彪臉上的血跡必然是老賈看到的,尤其是在面對面的情況下,老賈沒喊出聲。

喪彪估計沒認出來老賈是賭坊的熟客,不然的話,他恐怕早已把這個隱患給消除了。

但這還是個間接證據。

如果是當場抓獲,那帶回來問話,是可以的,可是現在事情都過去五六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