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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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律法明文規定,父母去世子女必須守孝滿3年後才能議親成親。但其實像他們這小地方,滿十個月後就能議親,等到孝期滿後就能成親了。如果在孝期前就議親,那麼守孝更是會縮短,須得一年。這也是為了那些適齡議親的男女留了餘地,以防最後都錯失良緣。
可她們願意等那麼幾天,銀子也不能等那麼久啊。
三人也不氣餒,規矩是人定的。她們記得桑雲雙親是後搬來的村子,如今去世,也都未見過有親戚來找過,更為好說。過幾日再來就是。
三人剛走到門口,還未開門,飽經風霜的木門又被敲響了。
“雲姐兒在家麼?我是縣城裡的周媒人,可否開個門?”洪亮有禮的聲音從屋外傳來。
桑雲連忙開門請進,那三人反而不急著離開,就站在門內站著不吱聲,想看個詳細情況。
“這就是雲姐兒吧,出落得這般好看啦,也是嫁人的年紀啦。你娘去世前和林小哥在我的見證下交換了庚帖,算是議親了。林小哥今日也託我去整齊了定親禮,這不趕緊讓人抬來。”
那三人可站不住了,爭先懷疑,因著請媒人首先就要給2錢銀子,沒以為是桑雲找的。只以為又是來搶銀子的。
周媒人早瞧那些乾站著的人不順眼,她來前也聽過一些事情。
“也是我莽撞了,這是當時按著規矩來留的庚帖復件,也在衙門屬下做過記錄的。”
三人湊近,識不得大字幾個,可認得那官家的蓋章,再無二言灰頭土臉走了,趕緊回去把這個訊息說出去。
周媒人讓人把綁著團花的大木箱子放下離開,從懷中取出紅紙清單。
“還請雲姐兒賞眼,林小哥上心得很,讓我必須按照縣城裡的規矩來,我就來的晚些。”周媒人甩起手裡的大花手絹扇風。
就見屋裡出來一人,正是林亥。
桑雲不見自己弟弟一起出來,眼神詢問。林亥只說小孩在屋裡困得直點頭,讓他先睡了。
周媒人來時還擔心兩人合不來,畢竟促成親事的時候,桑雲也不在。現在看來也還好,兩人都能有默契了。
一般來說,常見的女方回禮是自己做的繡品,再加酒或者糕點,也可以是地方特產等。桑雲針線不好,只能取出兩罈子自制美食,酒早已經備下,加上些零散的糕點乾果,回禮還算齊全。
因為情況特殊,雙方無長輩在場。周媒人直接做了見證,也是做個順水人情。
“雲姐兒,今日我在衙門得知你曾經問過關於在縣城作商的事情,依你的有情況,打聽到的訊息都是說不行是吧。”
想在縣城裡長久生意,必須辦理商戶,還得有店面,且主人家也有限制,必須是成家男女或者是成年男女。
因商戶須得繳納稅費、以及配合關於官家的所有事宜,需要衙門那邊作備書。
桑雲打聽過許多回,得到的都是否定,難道周媒人這裡還有些其他法子。
“你這情況,這方圓百八十里的,媒人我見過太多了。幸虧你孝期前議了親,就更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