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附近,一家快餐店內。

姜白一邊扒拉飯,一邊給羅飛打去電話,“羅律師,你沒來旁聽真是可惜了,今天上午這場官司,那叫一精彩,你絕對猜不到對方律師用了什麼招。”

“不就是在主犯從犯上著手麼。”羅飛淡然道。

“羅律師你都知道了啊?”姜白詫異。

今天羅飛根本沒來旁聽。

就好像今天這場官司,跟明天他要打的官司完全沒有關係一樣。

或許這就是行業大牛的自信吧。

知己知彼什麼的,根本不存在的好吧。

不管對面是誰,在羅飛眼中都是一樣的。

“不過是我二十年前玩兒膩了的招數罷了。”

聽到羅飛這輕描淡寫的話,姜白頓時肅然起敬,問道:“羅律師,你說最後誰會贏?”

“大機率平手。”

羅飛說道。

“平手?”

姜白愣了一下。

打官司還有平手一說?

不過羅飛也沒有過多解釋。

很快,姜白便明白過來,羅飛所說的平手是什麼意思。

……

重新開庭後,張偉率先出招: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的當事人確實觸犯了法律,但她本來並無犯罪意圖,完全是因為受到2號被告的誘導,以及3號被告的挑唆才發生了犯罪行為。”

“……”

“因此,我懇求法官和陪審員,判定我的當事人為從犯。”

陳夢喆主要還是從魏冬花扭曲事實,隱瞞真相,誤導他人方面著手反擊。

兩人的發揮,都非常出色。

又辯論了大半小時之後,法官敲響法槌,終止了辯論。

其實到了這個階段,張偉和陳夢喆該說的也差不多都說完了。

再辯論下去,也無非是車軲轆話來回說,沒意義。

三項罪名。

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都成立!

這一點毋庸置疑,兩位辯方律師也從來沒想著做無罪辯論。

而且姜白態度堅決,不肯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