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律師,你這是?”

姜父疑惑的看向羅大狀。

後者臉上帶著從容的笑,緩緩點頭:“信我,讓他們報警。”

“爸,羅大狀是專業的,信他準沒錯。”

姜白也勸了一句。

“那,好吧!”

姜父沉吟片刻,重重點頭。

隨後看向馬二剛:“報警吧,我們還是讓警察同志來評判評判。”

“你確定?”

馬二剛眉頭緊皺,有些意外。

姜白舉了舉手機:“你要是不想報警,我可報了啊。”

“行,到時候伱們別哭!”

馬二剛抬手指了指姜白幾人,當著他們的面撥通了報警電話:“你好,我想報警,有人毒死我十三隻羊!位置嗎?哦,我在溪馬村,村東頭1348戶……”

打完電話後,他衝著身旁一個漢子打了個手勢:“老四,你去外邊兒接引一下派出所的人,他們可能找不到地方。”

“好嘞二哥。”

那漢子點點頭便離開了。

其他人倒是沒有散,在院子裡三三兩兩的聊著天。

馬二剛給親戚們散了一圈煙,自己也點了一根,走到旁邊一屁股坐在了石階上。

臉色有些難看。

如果私了,能多要點錢。

可要是報警,雖然對方付出的代價會更大,可自己得到的錢也變少了啊。

所以從馬二剛的內心來說,他更希望對方能私了。

但他沒想到,對方這幾個人都特麼軸得不行,寧可冒著坐牢的風險也要報警,真是有病!

嘶!難道說,他們有把握不用坐牢?

想到這裡,馬二剛拿出手機,打給了一個在外地檢察院工作的親戚:“喂,浩浩,工作不忙吧?”

“還是我那個羊被毒死的事兒。”

“剛才我問你的時候,你不是說對方肯定不敢報警嗎,可現在他們主動要求報警了……”

“我也不知道對方這是啥意思,所以想跟你打問一下,這個事情警察會怎麼處理啊?”

“報警了?呵呵,真是愚蠢。”

電話那頭的男人笑了笑說道:“二叔,我估計對方是完全不懂法,刑法裡邊兒有個罪名,叫做投放危險物質罪。”

“對方的行為就是觸犯了這條罪名,量刑應該是三年以下。”

馬二剛咧了咧嘴:“投放……危險……什麼來著?”

“投放危險物質罪,哦,也就是投毒罪。”對方解釋了一下。

投毒罪,指的是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不過在新世紀初,最高院公佈的《關於執行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裡,把投毒罪修改為投放危險物質罪,現在已經沒有“投毒罪”這個罪名了。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馬二剛的描述,對方判斷趙福順應該屬於過失犯罪,且情節較輕,量刑是三年以下。

畢竟在檢察院工作,雖然還沒有做到檢察官,但是對刑法規定的罪名,還是挺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