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新的罪名已經出現,怎麼能夠庭治捕鉗(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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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您一定要明察啊,我只是個醫生,又不是律師,如果沒有杜彥森的教唆慫恿,我根本不可能想到這種辦法的。”
“這一切都是杜彥森的主意!”
“我完全是受到他的蠱惑,才誤入歧途啊。”
張仁杰衝著法官大聲喊冤叫屈。
此情此景,如果配上六月飄雪,或許會更加應景。
“你放屁!”
杜彥森頓時暴怒,神情激動的大聲喊道:“我哪句話讓你去威脅被害人了?我哪個詞讓你去賄買被害人了?”
“你完全是惡意曲解我的話,完全是在自己的主觀惡意下進行犯罪行為,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特麼是讓你去找被害人調解的,你現在居然把責任推到我身上,不覺得這很可笑嗎?”
杜彥森此刻真是憤怒到了極點,又急又氣,渾身都在發抖。
嶽斌就是前車之鑑,一波騷操作成功的讓自己承擔了刑事責任。
剛聽說這個訊息的時候,杜彥森還幸災樂禍來著。
結果現在,這種事情居然落到自己頭上了。
這要是解釋不清楚,只怕他得步了嶽斌的後塵!
“法官閣下,你們千萬別相信張仁杰的鬼話,他完全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刑罰,逃脫法律責任,才跟瘋狗似的亂咬人!”
“我是學法的,怎麼可能會知法犯法!”
杜彥森大聲解釋道。
“學法懂法又怎麼了?”
“知法犯法很稀奇嗎?”
“你以為那些殺人犯,搶劫犯不知道他們做的事情是犯法的?”
張仁杰瞥了他一眼,冷冷的說道:“有一句話怎麼說來著,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說的就是你們這些知法懂法卻犯法的人!”
“我就是被你誤導,被你矇騙,才觸犯了法律的,你休想擺脫責任!”
杜彥森咬牙道:“張仁杰,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義了!”
“你想幹啥?”
張仁杰臉色微變,心裡產生一股不祥的預感。
杜彥森深吸一口氣,似乎下定了某種決心,看向法官方向說道:“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有新的情況需要告知合議庭!”
“張仁杰的學位證是造假的,他根本不是什麼一本醫科大學畢業,而是畢業於一個野雞大學。”
“而且他的醫師資格證也不是自己考來的,是找人替考拿到的證書!”
霧草!
這麼刺激的嗎?
姜白正高坐樓臺笑看狗咬狗,結果突然吃到這麼一個大瓜,頓時來了精神。
沒想到張仁杰這老小子,看著其貌不揚,居然這麼刑!
代替考試就不用說了,這肯定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代替考試罪”。
代替考試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這是典型的對向犯,刑法同時處罰考生和“槍手”雙方行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而醫師資格考試,顯然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至於學歷造假,單從這個事件本身來看,僅僅是違法行為,還談不上犯罪,應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這事兒可不是表面上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