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取得突破性進展(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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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羅大狀這一個大喘氣,差點把姜白晃得閃了腰。
“羅大狀你就別賣關子了,趕緊說吧,這樣斷章會被寄刀片的。”
姜白催促道。
羅大狀拿起面前的綠茶,悠哉悠哉的喝了口,這才緩緩開口道:
“刑法總則第三條,明文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即: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刑法是很嚴肅的,刑法罪名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認定的,每一條罪名都有著極為明確的立桉標準、構成要件、量刑標準等。”
“就拿醫療事故罪來說,並不是說發生醫療事故就會成立醫療事故罪,也可能只是一般醫療事故。”
“否則的話,估計都沒人敢當醫生了。”
羅大狀攤了攤手。
“這個我懂,如果是由於患者原因,或者什麼不可抗力因素而發生的意外事故,那確實沒什麼好說的。”
“但這事兒完全是因為醫生自身的過失而導致的啊,這難道都不成立醫療事故罪嗎?”
姜白滿臉的疑惑不解。
羅大狀笑著搖了搖頭:“你這就有點想當然了,即便是醫護人員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或者過於自信的過失,也不一定能成立醫療事故罪。”
“因為這個罪名的構成要件裡有很重要的一項,那就是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死亡不就用說了,這個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認定,其實是很嚴格的。”
“《司法解釋》第3條對此有明確的規定,需要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我聽你剛才的描述,產婦雖然有感染情況,但身體機能,組織器官功能都有沒有嚴重受損,基本上不會被認定為嚴重損害身體健康。”
聽到這裡,姜白不由得坐直了身體。
他知道,接下來就是所謂的“但是”了。
果然,羅大狀微微一笑,繼續說道:
“但是呢,《司法解釋》第三條裡面還有一個規定。”
“那就是,如果造成三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也會被認定為嚴重損害身體健康!”
“哦——”
姜白恍然大悟,雙眼似乎都在放光。
“所以,羅大狀你的意思是,如果能再找到兩個醫療事故的受害人,加上金巧巧,就可以認定張仁杰成立醫療事故罪?”
“理論上來說是這樣的。”
羅大狀笑眯眯的點點頭,“其實如果你留心觀察的話,會發現刑法中有很多規定,都跟‘3’這個數字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
“比如盜竊行為只要達到三次以上,不論金額大小,都將成立盜竊罪,同理還有故意毀壞財物罪等。”
“又比如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內如果有三次以上一般違法行為,同樣會被撤銷緩刑,採取實刑。”
“這種理念,也跟我們老話說的‘事不過三’、‘三思而行’相契合。”
“醫療事故罪也是一樣的,如果有三人以上在同一個醫生手底下出現了醫療事故,只要達到輕傷級別,就可以成立醫療事故罪!”
姜白這下徹底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