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庭審過程,幾乎變成了沉天賜一個人的主場。

他不斷列舉證據。

一方面證明韓莉所犯敲詐勒索罪成立。

另一方面則證明曹丹彤教唆犯罪事實存在。

一套組合拳下來,即便是完全不懂法的曹丹彤母女二人,也明顯意識到局面對自己很不利。

但偏偏她們又無力迴天。

在開庭前,韓莉天真的以為,法庭辯論就好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只要據理力爭,把事情解釋清楚就好了。

但實際卻並非如此。

在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環節,作為被告方,最關鍵的就是要駁倒公訴人的證據,使其不被合議庭採納,或者圍繞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來證明自己的行為不成立犯罪。

有經驗的律師,往往能從證據裡找到一些隱藏極深的漏洞,以此大做文章,降低證據的可信度。

就比如姜白提供的那份錄音。

雖然當時並未經過對方的同意,但由於錄音地點是公共場所,所以“來源合法”,並且沒有經過剪輯,完全可以作為法庭證據。

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份證據就百分之百能站住腳。

辯護人完全可以說,被告人的那番話是在情急之下脫口而出,其實並沒有敲詐勒索之主觀惡意,或者也可以辯解稱,被告人是在受到被害人某種引導下才說出口。

總之肯定是可以拿來做文章的。

只可惜韓莉的律師是個剛入行的菜鳥,很顯然沒有這麼深厚的功力。

不過周超群正常發揮的話,至少中規中矩的爭取減刑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但偏偏韓莉完全不信任他,非要自己蠻幹。

結果就導致了現在這樣的局面。

“周律師,別看戲了,你說話啊!趕緊反駁他啊!”

韓莉終於想起自己還有個律師了。

扭頭衝著周超群咬牙道。

周超群卻始終低著頭,眼觀鼻,鼻觀心。

就好像沒有聽到一樣。

他只是個新手律師啊,你不能要求他“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

真要有這種本事,周超群早就自己開律所,或者在大型律所裡當高階合夥人了……

另一邊的常勝同樣神遊天外,完全沒有要開口的意思。

或者說,根本找不到辯駁的角度。

“被告方,對於公訴人提交的證據,你們可有異議?”陳忠漢沉聲開口詢問。

韓莉嚥了咽口水,再次看向身旁的周超群。

拼命使眼色。

但後者卻完全遮蔽了訊號。

韓莉咬了咬牙,內心暗罵,卻也只能無奈的搖頭:“沒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