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新法實施(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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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堂內,就於廣南南路實施新的土地政策一事,廣南南路大小几十位官員也都提出了不同的建議。
以韓降為首的官員建議按照大宋境內的賦稅制度來收稅。
以王安石為首的官員則建議實施新的賦稅制度。
以王矽為首的官員則是一言不發,意思就是我們聽殿下的,殿下說怎麼幹,我們就怎麼幹。
關於新法,趙昕提前和范仲淹,黃師宓,範純仁三人仔細商討過了,而今日把廣南南路大小官員都喊過來,除了聽取意見外,更重要的是宣佈實施新法。
趙昕來自後世,自然也想天下為公,把土地收歸國有,但眼下若照搬到宋朝來,顯然是不合適的,士大夫的利益豈是那麼好動的,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所以他結合了明朝的一條鞭法和清朝的攤丁入畝制,制定了一條新的稅收制度,當然暫時只應用於廣南南路。
第一,夫妻雙方兩人分得三畝田地,且只有使用權,禁止買賣,並且田地每三年重新劃分一次。劃分的方法很簡單,抓捻。
宋朝養活一人大約需要四畝地左右,而廣南南路,一年三季稻,三畝地相當於9畝地,9畝地養活二人綽綽有餘。若多一名孩子,官府則將再授予一畝田,以此類推,孩子越多,田地就越多。
如果是超過十四歲的未婚成年男子的話,則只分得一畝田地。
想要田地多,趕緊娶妻生娃去,這就是趙昕的策略。
除此外每戶還可向官府租賃田地,畢竟有的人是很勤勞的,種個二三十畝地都不在話下。不過所租賃的土地不能超過已擁有土地的一倍,當然前提是官府還有田地在的情況下,這一招是為了防止新的地主階級誕生。
第二,官府鼓勵墾荒,每墾荒一畝田地免稅三年。
第三,官府放鬆對戶籍的控制,農民和手工業者從而可以自由遷徙,出賣勞動力。
第四,將“人頭稅”攤入田畝徵收,並規定十六歲以下未婚者和六十歲以上者,免徵人頭稅。
第五,年滿十六週歲的男子必須分家,單門立戶。
第六,田稅,若畝產三石,稅收則為兩鬥,即十五稅一。若遇饑荒,不但免稅,還免除各種徭役。
第七,官府每年收稅會根據市價來折算米糧,農民自主選擇繳納糧食還是銀兩,官府不得強制干預。
第八,徭役算在田賦中,而後由官府出錢僱傭人來完成徭役,同樣十六歲以下者和六十歲以上者免除各種徭役。
當然這新法只是針對普通農民而言,而對於地主階級,則一律是十稅一。
當趙昕將此法當堂宣佈後,連王安石這位變法牛人都被驚到了。
連一直不言語的馮京都起身說道:“殿下!此法定會引起廣南南路各世家豪族們的不滿,望殿下三思啊!”
劉敞出言道:“殿下!是否再考慮考慮,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趙昕正色道:“既想顧百姓,又要顧世家豪族,事上哪有兩全事,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一眾官員剎那間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趙昕掃視了眾位官員一眼,又道:“新法是本太子一意孤行,所以即便日後出了什麼事情,朝廷也不會怪罪到眾位身上,本太子願一力承擔。”
就在眾官員猶豫不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