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改革三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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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殿外,被打了三十棍的涉案官員中,只有一半僥倖活了下來,而另一半則是為自己的貪心付出了代價,趙昕雖然沒有直接砍他們的頭,但刑不上士大夫的慣例還是被趙昕給打破了。
朝廷的大臣們雖然頗有微詞,但眼下八千餘百姓的性命在那裡,誰也不敢不故百姓的怒火,所以對此事也只能漠視了。
老趙家也不是不殺士大夫,只是換了一個比較委婉的方式而已,那就是貶官,待你剛落好腳後,再一次貶謫,古代不向現代,去哪赴任都有火車飛機高鐵做,一旦外派做官,近的十天半月,遠的一年半載的都有,所以很多官員都是死在被貶的途中。
涉案的官員通通被錦衣衛給抄了家,族人發配流求,至於查抄的家財,一半上繳了國庫,一半則進了趙昕的小金庫。
包拯查案的速度還是比較快的,不出三日就將涉及此事的商人和地主們全部查了出來,也很快就做出了處罰的決定,並且責令三日之內將十倍罰款繳清,否則抄沒家財,發配邊疆。
開封的商人們資金雄厚,這點罰款是毛毛雨,但開封的地主們面臨十倍罰款,卻是著急的上躥下跳,最終苦求無果後,不得不咬牙拋售田地了,畢竟田地沒了還可以再買回來,但一旦抄家發配邊疆,那就真的是再也回不來了,因為這些地主們都聽說了無論是廣南南路還是琉球府,田地都是不允許買賣的。
先前,趙昕把錦繡衛中從事商業的部門給脫離了出來,成立了大宋皇商,並且宮中,兩宮皇太后,太妃,以及趙昕的諸妃,他的姐姐趙徽柔都參與了其中,這只是剛開始建立,待做大之後,趙昕還打算讓趙氏皇族參與其中。
所以在趙昕的授意之下,地主們出售的田地十之八九都落到了皇商手中,趙昕命人選擇合適的田地用來進一步擴大棉花的種植,除此外,趙昕還令人於兩浙路購買了大片田地用來種植棉花。
那日宣政殿商議完事情後,趙昕給每位大臣都發了一件棉花做的棉衣,當大臣們穿著暖和的棉衣後,自然棉花的推廣也就不成問題了,但仍然需要選擇合適的田地用來種植棉花才行,畢竟趙昕不是赫魯曉夫,喜歡玉米,就全國種玉米。
吃一塹長一智,當被罰了俸祿的政事堂的官員們,再次向開封的百姓們分發禦寒物資之時,都是非常小心謹慎,甚至龐籍這個當朝宰相都冒著大雪,親自去核實救災物資的發放。
監察院長王舉正剛上任,忙著適用監察院新的職能之時,自然沒得及新官上任三把火。官員有貪汙腐敗,監察院難辭其咎,所以王舉正、唐介等人被趙昕斥責之後,心裡十分惱火,迅速的整肅完監察院之後,開始向貪官汙吏們揮出手中的達摩克里斯之劍。
京西北路的官員們一時間人人自危,吏治清明,連帶著朝廷的行政效率都有所提升。
養心殿內,趙昕正在翻看著大臣們上奏而來的劄子,有的是報告救災程序的,有的是監察院呈上來官員貪汙的劄子,還有的就是對於改革三司提出的意見。
宋朝皇帝之下有三個部門,即三司、政事堂、樞密院。再者就是殿中省,內侍省,御史臺等等。
樞密院被趙昕肢解成軍部和軍機處,並且裁撤了原本就名存實亡的兵部,御史臺整編成監察院,趙昕將目光瞄向了三司。
二府三司制是宋代為了削弱相權,加強君權的重要舉措。三高官官基本不參與政事,另設“中書門下”作為宰相辦公機構。宰相只保留行政權,軍政歸樞密院,財政歸“三司”,權力相互制衡。將政務、財政、監察等權分開,而大權則系於皇帝手中。
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財政機構,號稱“計省”。唐末稅法混亂,田賦、丁稅的收入無法維持王朝的龐大費用,國家的財政收入主要依靠鹽鐵和度支。五代後唐明宗始設鹽鐵、度支和戶部“三司”,宋初沿之。三司的職權是總管全國各地之貢賦和國家的財政。長官是三司使,其權位之重,與執政無殊,號稱“計相”。
三司之副長官為三司副使。宋太宗時,罷三司使,另設鹽鐵、度支、戶都三使。真宗時,又罷三使,重設三司使一員,另設鹽鐵副使、度支副使和戶部副使。
鹽鐵之下設七案,即兵案、胄案、商稅案、都鹽案、茶案、鐵案、設案等,掌管全國礦冶、茶、鹽、商稅、河渠和軍器等。度支之下設八案:賞給案、錢帛案、糧料案、常平案、發運案、騎案、斛鬥案、百官案,掌管全國財賦之數。
戶部之下設五案:戶稅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糧案,掌管全國戶口、兩稅、酒稅等事。三司的附屬機構,有磨勘司、都主轄收支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憑由司、開折司、發放司、勾鑿司、催驅司、受事司等。
由此可見三司職權之廣泛,與事務之殷繁。北宋前期,全國財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三司實際上取代了尚書省的許多職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