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經理說出來這個名字之後,會議室裡的其他人又開始討論了起來。

聽著同事們的討論,副經理此刻的心裡並不平靜。

昨天,花沉宇的經紀人找到了他,說只要能讓花沉宇拿下這個代言,他就可以拿到代言費裡的15%。

本來他已經做好了提議花沉宇的方案,但沒想到羅宇直接指定了陳晨作為代言人。

副經理也不想直接出來反對羅宇,畢竟羅宇才是部門老大。

但經紀人再次把抽成提到了20%。

不要看只漲了5%,但是對於花沉宇的代言費來說,這5%可能就是一兩百萬。

沒辦法,這個誘惑實在太大了,而選陳晨當代言人,他什麼好處都沒有。

所以才在今晚最後這個討論的時間,提出了反對意見。

羅宇坐在會議桌最上面,聽著周圍人的反應,也陷入了沉思。

選陳晨作為代言人並不是他拍拍腦袋的決定。

而是老闆的指示。

商品要換代言人這件事是肯定要讓老闆知道的。

而這個人他們誰滿意都不重要,最主要的還是老闆要滿意。

當他給老闆報告這事的時候,老闆就順嘴提了一下。

“我看有個叫陳晨的小夥兒還可以,你考慮考慮。”

當時羅宇聽完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就陳晨了。

這還考慮啥啊,老闆你這相當於直接指定。

當然這個原因肯定沒辦法跟下屬們說出來。

怎麼說呢,只有確定有好效果的決定才是老闆的決定。

後面,羅宇也向相熟的經理打聽才知道。

原來是某一次老闆和馬運聚餐的時候,聽馬運提起過陳晨。

會議室內的討論聲逐漸變大。

參會的人其實對羅宇這突然指定人選都感覺到不滿意。

也跟陳晨沒有關係,就是沒有商量就直接指定一個人這個行為讓他們不滿意。

羅宇你以為自己是老闆呢。

但也沒有人出面反對,結果副經理帶頭說了出來。

其他人這時候也趕緊表達了自己的意見。

“我覺得副經理說的有些道理,但花沉宇的代言費預算是不是太高了啊。”

“其實我也有一個人選,他的名氣比陳晨大,代言費比花沉宇還少......”

“為什麼這個代言人一定要男明星,女明星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