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

灣仔警署。

署長辦公室。

許諾默默將一支警槍放到黃署長的桌面上,然後又默默地退了回來,整個過程中什麼話也沒說。

此時無聲勝有聲。

有些事情你做了就要說出來,不說出來別人根本不知道你做了什麼。

有些事情你做了不用說出來,不說出來別人也知道你到底做了什麼。

許諾做的事情屬於後者。

你不說出來,人家一樣知道你到底做了。

你說了出來,反倒是有些挾恩圖報的意思,很容易引起對方的反感。

丟了警槍,對於黃署長來說,本身就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了,你還要給他上眼藥,這是硬要給人找不痛快?

這件事情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默默將這把警槍上交上去,一句相關的話也不要說,就當這件事從來沒有發生過。

黃署長滿意地看了許諾一眼,然後又看向了桌面上那支警槍。

“我的善良之槍,你終於又回到我的身邊了!”

他像撫摸情人一樣撫摸著它,一人一槍膩歪了好一陣子。

許諾眼觀鼻鼻觀心,視若無睹。

好半響後。

黃署長才開口說道。

“不好意思,這人老了,就是比較容易念舊。這支槍跟了我幾十年了,雖然一槍都沒開過,但卻是我心中最好的夥伴!”

“我能夠理解,對於每一個警察來說,他的警槍都是他最重要的一部分!”

許諾認真說道。

“你能夠理解就好。”

黃署長欣慰地點點頭,轉而忽然說道。

“你這一次的軍火案辦的非常漂亮!上級領導們都表示很滿意!本來你剛升到高階警長沒幾天,原則上來說,是不能繼續升職的。但考慮到你的個人能力問題,我覺得你可以升任更重要的職務!”

許諾聞言心中一動。

知道重點來了!

果然。

黃署長看著許諾,笑著說道:“你的升職報告我已經幫你遞交了上去,不去意外的話,過幾天應該就能有訊息了。到時候,你就是許督察了!”

許督察!

許諾心中一喜,笑道。

“多謝署長提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