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三章 斬!(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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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敦取出的赫然是一柄不論花紋塗飾以及規格,和大明王朝作為武將賞賜的繡春刀一般無二的腰刀。
唯獨和如今逐漸成了禮器,沒法用於戰場的繡春刀不同的就是這柄快刀居然能夠硬碰硬的和吳三桂手中的雁翎刀對碰!
同樣都是直刀,同樣都崩出了缺口!
吳三桂雙目微眯,瞳中閃過驚駭。
自己手中的雁翎刀,算是自己見到過,使用過的最好兵刃,這建奴又是從哪拿出來的繡春刀,居然能和自己的武器剛正面?
可看著自己手中崩了一個缺口的腰刀,阿敦也是一臉的慎重。
原本在用狼牙棒抵擋住那個明國人手中的雁翎刀劈砍的時候,阿敦就隱隱約約猜測到了那柄雁翎刀的質量和鋒利程度。
這也才讓阿敦在棄了狼牙棒杆之後,選擇了抽出這柄腰刀。
這柄腰刀,如吳三桂所說的一般,是繡春刀,是大明傳下來的。
材質和鍛造方式,都是來自於大明武備最為強盛的永樂年間。
特殊鍛打不僅僅讓這柄刀數百年曆盡風霜殺伐,還堅固如初依舊可以削鐵如泥,更是讓這柄腰刀成了愛新覺羅家的傳世之寶之一。
而這柄刀,正是大明賞賜給女真,作為女真歸附大明的獎勵之一。
女真內部,則是將這柄刀賞給了阿敦的祖宗。
成化年間的丁亥之役中,阿敦的祖宗董山,就是抄著這柄繡春刀,砍殺了不少的明人。
在女真還沒有反心,年年上貢騙賞賜之時,這柄刀是女真受大明信重的象徵。
在女真起了反意,劫掠大明百姓之時,這柄刀,就成了阿敦引以為恥的恥辱。
因為,身為大金重將,自己最喜歡用的狼牙棒,是用的明國將軍們的武器鑄就,是自己記錄功勳的寶物,而自己最好的武器,卻還是來自於明國的這柄繡春刀。
“何須多言!殺!”
蒙語在阿敦的口中迸出。
騎兵作戰,在亂軍當中所需要的,就是不斷的互相沖擊,不斷的交錯,直至一方死亡。
沒有那麼多的花裡胡哨,兩馬交錯的片刻間,頂天了能各自出上幾招,能夠來一次戰馬人立。
為什麼古來名將都喜歡寶馬?
因為跑得快的馬,帶來的加速衝擊力就更大,兩馬交錯間馬更好的人往往能夠發揮更大的衝擊力。
至於纏鬥,不存在的。
先不說兩匹馬都是生物而不是機器,沒那麼容易撞到一起。
單單就說旁邊的戰馬和騎兵,也並非是吃乾飯的。
真的纏鬥起來,也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好幾個人追著一個人打。
戰陣之上的武將單挑,也只不過是戰前鬥將,而非是亂軍廝殺。
反倒是一個猛將追著幾十騎打的記錄,來的更多。
聽著阿敦的暴喝,吳三桂血氣上湧,一拍胯下的矮腳馬,讓吃痛的戰馬發出痛苦的嘶鳴。
“殺!”
略帶稚氣的嘶吼聲,從吳三桂的口中暴喝而出。
吳三桂胯下的戰馬避過一匹又一匹驚慌失措的蒙古馬,朝著那同樣躲避著亂軍的阿敦猛衝而去。
“鐺!”
又是一聲巨響。
可是這一次的阿敦卻收了幾分力,兩人手中的刀刃交集剎那,阿敦就觸之即走,卸開了吳三桂這一刀的同時,用閃電般的速度再度揮出了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