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被強買(求推薦票)(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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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大家的積極性,劉賀當天晚上就將大家的提成給發了下去。
當然,劉賀在此期間也警告了一番,要是在賣這些東西的過程中有故意隱瞞收入的,不只是要將之前發的錢追回來,還會被趕走。
劉賀相信,今天分的錢足夠讓他們不敢偷奸耍滑。
當晚,九個人懷揣著一天的提成,在床上反覆翻轉,一直到深夜才入睡。
……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劉恭九個人每天天沒亮就出門,天黑了很久才風塵僕僕的從外面回來。
兩個星期左右,劉賀之前從香江帶回來的電視冰箱這些已經賣光。
為此,劉賀利用光門的便利,又去香江進了一大批的貨。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了大半個月,直到有一天,劉恭急急忙忙的跑了回來,找到劉賀說出事了。
原來,劉恭他們幾個人最近一直在外面跑,賣的東西太多,引起了一些地痞流氓的注意。
今天,劉應景在隔壁市的靖州縣賣手錶的時候,被一群人給攔下來了,對方沒有搶劉應景手上的錢,而是強行以一塊表十塊錢的名義將劉應景手上的五十塊手錶給“買”走。
劉應景去跑去報案但沒有受理,買賣自由,警察以這個理由直接沒管。
之後怕出事,劉恭在大家集合的時候就帶著所有人先回峰陽。
現在,劉應景他們就在門口等著,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劉賀想了想,知道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要是自己沒處理好,以後隊伍就不好帶了。
讓劉新帶著大家在峰陽縣找個地方先休息,劉賀讓劉恭帶著自己來到靖州縣。
這一路,兩個人開著摩托車一路狂奔,花了足足兩個小時才到了事發的地方。
隨著峰陽縣附近幾個縣市場的飽和,劉恭他們現在要跑的地方越來越遠。
到了地方,劉賀兩人在事發地假裝買東西,和邊上的幾個攤販隨意的聊天,很快就套出了那些強買劉應景手錶的人的資訊。
強買東西的人是靖州縣警察局某個人的小舅子,名叫王安志,平時在街上偶爾耍耍橫。
這人那些有錢有勢的他從來不去碰,對本地人也不敢隨意出手,但對於那些外鄉人,在靖州這邊沒有什麼關係,他就敢出手。
關鍵是這人做事也不做絕,一般在這裡賣的好的東西,他會以很低的價格強行買走,然後自己高價賣。
外地人即使報了警,沒有處理就會知道這人在當地有力量,加上終歸是給了點錢回了一點本,也就不會在這裡糾纏下去。
依靠這種方式,王安志一年多的時間就在靖州縣城給自己掙了一個鋪子。
這次幾個外鄉人在街上賣電子錶,王安志聽到訊息,帶著五六個人圍著那賣電子錶的外鄉人,人家賣八十塊錢的外國表被他十塊錢買走了。
聽說現在王安志的鋪子裡已經有電子錶在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