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在認識程曉之前,多數時候,周大林是一個人的。

做到公司副總,工資有一萬多。在這個官宣平均工資六七千,實際四千都到不了的三線小城裡,月薪一萬,已經很富足了。他又是一個人,有時候心裡悶了,也喜歡到這種酒吧夜店裡來。

酒吧裡各色人等都有,有時候也會碰上個和他一樣孤獨的,又能因為一句什麼話產生某種共鳴。於是,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陰。

但周大林從來不強人所難。這種事,得兩廂情願,都有付出,才有意思。

來這種地方久了,他就知道,有好多年輕的女孩,涉世不深,只顧一時的快樂,在酒吧裡喝多了,失去了自主意識。

而酒吧裡面,或者外面門口,就有許多男人,專門盯這些喝醉了的女孩,趁她們意識不清醒的時候,弄到酒店裡去快活,然後一走了之。

可憐這些女孩,這一晚上發生了什麼都鬧不清楚,就這樣白白讓人家賺了便宜。

這些男人,被大家俗稱“撿屍的”。

而那些喝醉酒的女孩,好多都不是真正的壞女孩,她們有些只是好奇,被朋友硬拉了來,有些則是遇到了困難,想著借酒消愁。

今天晚上的情景,周大林憑著經驗,一眼就看出來,那穿黑皮衣的男子,就是個“撿屍的”。

他把車停在不遠處,下來就直奔那撿屍的男子去了。

這時候,那男子已經把那小女孩弄到副駕上了,正要關了車門,準備開車走人。

“嗨,幹什麼呢兄弟?”他攔住那人說,“你認識她嗎,就把她弄上車?”

男子和周大林年紀差不多,這時候已是子夜,小巷子裡沒有人,他也不怎麼怕周大林。

“他是我妹妹!”那人還有些豪橫,“來這種地方玩,喝醉了,我弄她回家。”接著他就問周大林,“你是幹什麼的,這跟你有關係嗎?”

周大林笑笑,沒回答他,而是說他:“撒謊你都不會呀,就你這年紀,都能給她當爹了。”接著就問他,“你既然是她哥,她姓什麼叫什麼你總該知道吧?”

男人就煩了。不過他看到了周大林開著的豐田霸道。

這個年代,能開的起這種車的,至少也是中產階級,不是一般小老百姓。

在那個年代,一般小老百姓沒權沒勢,你可以不在乎,就算揍他一頓,隨便找個門路,塞倆錢就可以擺平。

可是,都是中產階級,最好就不要互相傷害。因為你有人人家也有人,沒準兒還比你厲害,讓你栽個跟頭。

男子就有點發虛,和周大林商量說:“哥們兒,咱得講個先來後到吧?要是這個女子和你沒什麼關係,你這麼著橫插一槓子,可就壞規矩了。”

人家說的有道理。都是撿屍的,當然就是誰先發現的歸誰。

“兄弟你誤會了,我不幹這個。”周大林說。

他原本是打算說,你要撿就撿個年齡大一些的,這女孩看著也就十七八,讓你這麼著就給禍禍了,實在太可惜了。

可還沒等到他往下說,副駕的車門就開啟了,女孩小臉讓酒精燒的通紅,醉眼迷離地衝著周大林喊:“爸!你怎麼才來,我都等了你半個小時了。”

她這一喊,車外面兩個男人都是一愣。

凌渡男人首先反應過來,立馬堆起笑臉對周大林說:“誤會,誤會,對不起,對不起了。”

周大林黑著臉,什麼也沒說,去副駕跟前,把女孩扶下來。可女孩醉的根本不會走路,他只好把她橫抱起來,往自己的霸道跟前走,還不忘對那男子說:“幫下忙,開一下車門。”

男子屁顛屁顛跑過去,開啟霸道的副駕車門。周大林把女孩橫抱進副駕裡。

能把一個女孩輕鬆橫抱起來,這可真不是多數男人可以做到的。這說明周大林有強大的腹肌,身體很棒。

自己竟然當著人家父親的面撿女兒的屍,且這父親身體強壯,自己絕非對手。凌渡男子只能賣力討好周大林,希望他不會找自己算賬了。

周大林並沒有找男子算賬,而是上了霸道,開車回家了。

他也讓這小女孩給整蒙圈了。都醉的不省人事了,還有這麼機智的表現呢?

“哎,你家在哪裡?”開著車,他問小女孩。

可接連問了四五遍,沒有回答,側頭一看,小女孩蜷在座椅裡,都打上呼嚕了。

他嘆一口氣,只好先開車回家。

女孩去酒吧喝酒,應該會有其他同伴。可是,這時候留在這裡去找她的同伴,不如儘快離開安全。

到了他住的單元樓下,女孩還是沒有清醒,他只好再次把她給抱起來,往樓上走。

興許是上樓梯時的晃動,讓女孩的胃不舒服起來,女孩突然一伸頭一張嘴,就吐了個翻江倒海,哪兒哪兒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