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再塑輝煌 (十一)(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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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
秦新明問:“晚上走嗎?”
車宏軒回答說:“如果超市那邊沒事了應該走。”
“晚上我和設計院的幾個朋友吃飯,你吃完再走吧!”
“不管走不走都不參加,待超市工程理順了再見他們。”
“好吧。”
車宏軒收起電話,找個陰涼處蹲下,想想又拿出電話給老史打過去,把情況介紹一下,想再聽聽他的意見。
老史沉默一會說:“這件事我們壓根就沒處理好,把肉藏到狗窩裡,那還能好?”
“你是說二十萬預付款?”
“主要是合同。”
“這個不可能改變了。”
“嫁出的女潑出的水,還有什麼辦法?我認為以我們現在的實力還是穩一點為好。有了古城市開發區工程,不僅使我們可以養家餬口無虞,也能讓公司正常運轉起來,再塑輝煌不會有太大問題。”
車宏軒惋惜地說:“感覺對不起侯老闆,不應該這麼辦事。”
“我不這樣想,江湖險惡,得過且過。”
車宏軒淡笑一下說:“還有一句話,富貴險中求。”
老史笑笑說:“按照我們目前情況看,沒必要冒險。”
車宏軒反駁道:“我們應該做深層次思考,不能一葉障目不見泰山。我大概估算過,這個工地外立面最少有三千多萬。你想想,普通人投個這麼大的標也得十幾萬。侯老闆那塊地值幾個億,並且建築已經完成,最終不會沒有作為。現在力挺已經安裝完畢,如果我們接手,從附件商店賒點駁接爪,讓玻璃廠發點玻璃都不會有問題。我們有古城市工程擺在那裡,辦起來沒有難度。我認為如果一兩年內確實能拿到工程款,我們就不放過這個機會。”
老史還在堅持自己意見:“這是如意算盤,鬧不好會是望梅止渴、畫餅充飢。你比我更清楚,十個掙錢工程扛不住一個賠錢工程。掙的是少數,賠的是無底洞。即使能賒出材料,早晚都得還,並且不能太久。當然,這可以巧妙地利用,問題是值不值得。這種事辦一次可以,第二次就不行。如果看準了一定要幹,必須把合同簽過來,可你怎麼才能跟侯老闆說清楚呢?一張嘴伸不出兩個舌頭!”
車宏軒自信地說:“這個不難,以辦事為主。”
“不能一廂情願,再怎麼說也有瑕疵。”
“理是這麼個理。”
老史提醒說:“我計算過,把活幹完最少還需要四十萬,這可不是個小數目,很容易打水漂,血本無歸。現在要是拿錢去幹活工程有得是,這些個體戶和開發商沒人敢投。關鍵是我們才剛剛起步,沒有幾個四十萬,經不起這樣打擊。”
車宏軒爭辯說:“四十萬存到銀行每年也就兩萬多利息,十年不過二十萬,去掉貶值因素就沒了。可我們再花四十萬,加上給季明的二十萬,不過六十萬,還有五十多萬利潤,我不相信十年內拿不到錢。重要的是在這個時候幫侯老闆一把,後邊的工程就搞定了。”
老史沉吟好一會,知道自己該說的已經說完了,再堅持下去也不是辦法,便說:“如果你確實有這個想法,必須搞明白甲方確切的付款時間,還要搞明白原來簽訂合同的兩家會不會打官司。”
“這個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壓根就是我們籤的合同,處理起來會容易多了。”
“如果我們拿錢幹,這是必需的條件,不可能跟別人攪在一起。”
“即便如此,我們也要明確要求拖延期間支付相當於銀行貸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