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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春同行六十年
第一百六十一章
禍起蕭牆(六
當晚七點多鐘高明端著菜飯拿著礦泉水來見車宏軒,顯然他是在外邊吃的飯,這應該是新年放假的關係。
車宏軒雖然準備充分,但畢竟四十多年了從來都是說上句,沒做過階下囚,難免心急如焚,還沒怎麼樣就考慮哪天能出去,沒心思吃飯,又不敢不吃,便很勉強地吃了一點。
等他吃完,高明把他帶進第一審訊室,將他兩手銬在座椅兩邊的鐵扶手上。
“不緊吧?”高明好像很關心地問了一句,然後回到高大的審訊桌後面坐下,一邊開啟資料夾,一邊低頭像自言自語似地接著說:“我詳細看過你的檔案,你一九七三年讀高中時就是學生幹部,一九七七年恢復高考後第一批開始上大學,一九八四不到三十多歲就已經提到處級了。你是位LDY,也是個人才,覺悟比我們高,希望能正確對待這件事,積極配合,爭取一個好的結果。”
說完,高明仍然低頭看著什麼。
好一會,高明抬起頭看著車宏軒,有些奇怪地問:“你當時政治條件那麼好,國家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怎麼放棄了?我都替你惋惜。現在七七界畢業生都在挑大樑,你怎麼會下海經商?”
車宏軒見他態度和藹,不像要給他動刑的樣子,心裡暗自慶幸,馬上迎合地回答說:“人各有志,我當時可以去省裡的機關工作,但我還是選擇了下海經商。”
“是為了撈錢還是為了女人?”
“這些都得到了,不過都是衍生出來的。當時下海既不是為了撈錢也非為了獵色,只是想幹一番事業。”
高明鼻子裡“哼”一聲,仍然在寫什麼。
實習生悄然進來,看都沒看車宏軒默默挨高明坐下,裝模作樣地開啟筆記本,寫著什麼。
“我們開始吧。”高明還是那麼平靜地說。
審問開始,除了那些公式化的問答,最後的焦點落在保險公司的回扣上。
高明嚴肅地看著車宏軒問:“劉斌給保險公司經理譚悟凡送錢的事你知不知道?”
“知道,是我同意的。”
“送多少?”
“為拿下工程甲方要二十萬,為要回工程款甲方要十萬,一共是三十萬。”
“是從海鮮酒樓提的現嗎?”
“其中二十萬是,另外十萬是我給的。”
“你認識譚悟凡嗎?”
“不認識,具體事宜委託劉斌辦理。因為這項工程劉斌是掛靠我公司自己施工的,具體情況我說不清楚。”
高明撂下臉子敲敲桌子威嚴地說:“我希望你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這也是你立功的時候。你不能把這件事說成是你們單位行為,我們打擊的是經濟犯罪和懲罰腐敗分子,我說這些你聽明白了嗎?”
“聽明白了。”
“承攬工程的時候——也就是說你中標的時候,有沒有給別人送錢?比如給你們辦事的張麗萍?你說話要負法律責任。”
“我可以保證沒有。”
“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不是這樣的。你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就是這麼管理企業的?連給什麼人送多少錢都不知道?”
“確實不知道。”
“你還在那裡胡說八道!”
沉默。
“據譚悟凡交代,把工程給你們主要是張麗萍操作的,說明張麗萍應該有利害關係。按我們當地的習慣不給張麗萍送錢是不可思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