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傭兵李慕(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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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夏國普通老百姓最大的追求,是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一樣。
自由傭兵大多十分廉價,兩三百美金一天是基本行情,有時一百美金一天都有人幹。
當然,那是私人僱傭的價。
因為私人僱傭任務,危險性通常不大,一般都是一些保護、綁架、謀殺之類的活。
而若是組織僱傭,比如軍隊或武裝勢力的話,那至少也得五百美金一天才有人幹。
因為組織僱傭肯定是去打仗,危險性非常大。
僱傭自由傭兵都是當場點錢,先給錢後做事,一天一結。
因為誰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活著回來,所以在沒拿到錢之前,他們是不會幹活的。
不用擔心他們拿了錢就跑路,自由傭兵的信譽還是十分不錯的。
因為混這個圈子,靠的就是信譽。
只要收了錢,就一定會去幫你打仗,哪怕在戰場上磨洋工,可至少一定會到場。
當然了,如果戰敗,他們也會果斷丟掉槍械,變成老百姓,偽裝成難民保命,卻絕不會倒戈一擊。
除非是你隱瞞了參戰資訊,導致任務難度超出傭兵們的預期。
那麼他們就會在戰場上臨時提出加價,不給加他們隨時會撂挑子撤退。
自由傭兵可以說是一群很有節操,又很沒有節操的職業。
他們今天可以為你打仗,而明天對方出的價更高,只要還沒收你今天的佣金,他們隨時會跑到對面去。
可一旦收了你的錢,哪怕對方出的錢再高,他們也會為你打完今天的仗,再跳槽到對面去。
雖然並不是絕對,但大部分自由傭兵,都能堅守這個不成文的規則。
很奇葩,但又合情合理。
……
原本的李慕並不是傭兵,他是跟著父母來非洲做生意的,已經在這裡待了五六年。
他們在傑布拉爾丹(虛構地名)開了家夏餐廳,生意一直以來還不錯。
兩年多以前,此地爆發叛亂,兵荒馬亂之中,父母被叛軍殺害,他僥倖活了下來。
李慕沒有想著就此回國,他用多年來攢下的積蓄,請了一個退役老軍官當他的教官。
訓練自己一年多後,因為教官工資、武器彈藥消耗花費較大,積蓄已經不剩多少。
他便做了一名自由傭兵,一邊賺錢,一邊訓練自己的實戰能力,順便一邊屠戮叛軍。
他從不接受叛軍的僱傭,而只要是打叛軍的勢力僱傭,他都會毫不猶豫的參加。
這也是他為什麼不加入傭兵團的原因,因為他需要絕對的自由。
以他如今的實力,如果要加入傭兵團,大把的傭兵團會願意接納他。
在政府軍這邊,他甚至已經小有名氣。
比如這場城市街道守衛戰,別的自由傭兵都只領到六百美刀一天,他卻是一千美刀。
不是他提出的價格,而是在領錢時,政府軍負責此事的軍官主動給他加的價。
無論是他的身手還是他那一身裝備,值得起這個價。
李慕已經沒有家人,沒有牽掛,他活著的目標,就是希望有一天,能殺到叛軍老巢,幹掉叛軍首領,為父母報仇。
而如今有了反派逆襲系統,這個目標已經算不上終極目標,最多算是近期的一個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