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揚帆起航,只待東風】(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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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問題,我可以向你保證,你們萬維公司絕對是唯一的網際網路承辦公司。”
李華毫不猶豫的脫口而出。
在來之前,南方都市報的張主編就已經跟李華談過,這個專案由他們都市報主辦,萬維公司承辦,之後還會再找一家電臺來協助承辦。
這樣一來,報紙、網際網路、電臺就能產生聯動效應,吸引更多的觀眾來關注他們的“第一屆網際網路流行音樂獎”。
“那我就放心了。”
楊昴笑了笑。
只要今年的網際網路流行音樂獎是他們萬維公司承辦的就可以了。
往後南方都市報是想繼續帶上萬維公司,或者是拉其它網際網路公司入場,那都跟楊昴沒多大的關係了。
因為他要的就是這次的流量。
作為唯一網際網路承辦公司,只要這次網際網路流行音樂獎能稍微出圈一點,不僅網民知道,那些平日不上網的老百姓也能知曉有那麼一家愛上網,這就已經值了!
現在愛上網,或者說楊昴缺乏的就是大眾的認知度,要不是愛上網其本身包涵入口網站這個概念,他都想花錢去現在的幾大入口網站打打廣告。
但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出乎預料。
本來楊昴搞音樂獎是為了割歌迷韭菜的,但南方都市報的主動,卻也是讓楊昴看到了進一步開啟愛上網知名度的一扇大門。
作為南方或者說是以沿海地區為重心的南方都市報,在南方報業之中的影響力絕對是能排進前五的,除了幾個國家級的報紙外,也只有一個同屬於南方集團旗下的《南方星期天》可以抗衡。
其影響力之廣,足以覆蓋沿海地區上千萬人,根據傳播學的概念,最少能有四五千萬人間接的瞭解南方都市報的熱點新聞。
楊昴不求多,只要能有幾百萬人對愛上網有一點了解,上網衝浪的時候能想到這家網站從而上去看看,那就已經足夠,不枉費他搞這麼一個網際網路流行音樂獎出來。
……
……
幾天後。
南方都市報派人過來簽訂聯合承辦首屆網際網路流行音樂獎的合同,上面明確的寫明:此次主辦單位是南方都市報,萬維公司是協助承辦,同時協助承辦的還有深圳電臺。
換而言之,網際網路流行音樂獎這個創意包括專案未來,全都一股腦的成為了南方都市報的腰包裡。
不過幸運的是,南方都市報對於音樂榜單並不是很看重,他們更在乎的是舉辦這場首屆網際網路流行音樂獎所帶來的巨大曝光率。
到時候再邀請一些明星歌手過來參加,如此一來自然能吸引更多人的目光,南方都市報的名氣自然會享譽全國。
這才是他們所期望的。
看到楊昴簽好了名字,蓋上了公司印章,負責這次簽約的李華還有另外一名報社同事,紛紛起身道:“楊先生,祝我們合作愉快,關於網民投票資料這方面還希望你們公司能儘快的弄好程式,我們稍後也會派遣專人過來監督此次投票的後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