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這個音樂榜單還有音樂獎,都是根據網民投票來確定誰能排名在前誰能獲獎?”

李華略微有些驚愕,這種沒有評委形式的榜單和獎項在國內可以說算是首例了。

哪怕是參與人數最多的大學生電影節,規定的也是大學生這個身份的人才能投票,而且還有一定的限制,並不是所有大學生都配投票。

畢竟大學生電影節前面還有一個“燕京”。

“是的,不管男女老少,只要註冊了我們愛上網的賬號,他們就能參與投票,評選出他們心目中的榜單與獎項獲得者。”

說到這,楊昴補充道:“當然,為了杜絕有人惡意買票刷票,我們會讓使用者傳送簡訊獲得投票權,但這也只侷限在網際網路最受歡迎歌手獎這一塊。至於音樂榜單,雖然也是投票的方式,但並不需要傳送簡訊。”

音樂榜單可以一天一換,但網際網路最受歡迎歌手獎,可不是一天就能評選出來一個的。

最起碼也得半年,或者一年為期。

時間太短的話,不利於歌迷們投票。

第一次辦可以縮短一點時間,一個月或者三個月,等到日後這個獎項逐漸的有了名氣,到時候就可以延長時間,讓更多的網民參與進來,那時完全可以整一個愛上網音樂盛典。

李華心裡盤算了一下,覺得對方的這個想法很有搞頭。

音樂榜單暫且不說,推出網際網路音樂獎可是實打實的國內首創。

而且現在懂得上網的人,大部分都是城市居民,很多都是在校學生,而這個年紀的孩子,正是喜歡偶像的階段,要是這個音樂獎推廣的規模不小的話,自己完全可以嘗試跟報社的主編提一提。

想到這,李華抬頭道:“那不知道楊先生你有沒有考慮過跟報社、電臺之類的媒體合作?”

“有考慮過,但感覺很難辦成。”

楊昴自嘲道:“也不怕李記者你笑話,目前我們愛上網才剛剛成立沒多久,註冊使用者也只有區區的二十幾萬人,比之新浪、網易這些網際網路公司來說相差太遠。傳統媒體機構未必會在意我們網站舉辦的音樂獎,李記者你事先聯絡要來採訪我的時候,我還感覺有點不可思議。”

“二十幾萬使用者已經不算少了。”

李華不太懂網際網路的運作方式,但也知道二十幾萬註冊使用者量並不算少,要知他們南方都市報的訂閱總量也才一百多萬,這其中還有很多都是機關單位訂購的。

“李記者知道企鵝公司有多少使用者嗎?”

“這個還真不太清楚。”

“企鵝公司去年突破了一億註冊使用者,年前國家資訊辦也對外公佈了目前全國網民的總數,大約是在六千萬人,我們這區區二十幾萬使用者算得了什麼?只是滄海一粟罷了。”

動不動就是幾千萬上億的,李華聽的一陣汗顏,傳統媒體對比網際網路在使用者上的差距的確是蠻大的。

不過怎麼感覺對方這番話怪怪的?全國網民數量才六千萬,企鵝就已經有一億使用者了?

二人又聊了一會兒,眼看時間差不多了,楊昴主動提出邀請李華去他們公司看一看,有記者來採訪還有很大機率能登報紙,他自然是希望讓自家萬維公司的名氣有所增長,哪怕只是混個眼熟也好。

……

……

賽格科技園。

三樓的萬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