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稍微愣了一下。

不對啊,阿韋拉的資料里根本沒提到這間公司啊。

它嘖笑一聲。“他在開曼群島透過股權的方式層層控制了多家國內的小公司。這家公司是並不是用股權控制的其中一所,所以沒出現在報告中。不過你查一下這條鏈上的被控股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便會發現其中一家被控股的酒吧透過一系列的協議實際控制了這個房地產公司。”

一家被控股的酒吧透過一系列的協議實際控制了房地產公司?就很離譜。

我很不解。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什麼?避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所以即便他把總部搬到開曼群島照樣要交企業所得稅。

它一般企業搭建這種複雜的結構是為了繞開監管。比如在某站在開曼群島搭建VIE結構就是為了不受《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限制,一邊讓某些業務的運營主體在表面上是不受外資影響的境內企業,一邊拿外國投資者的錢。

不過它補充了一句。“如果你看懂了阿韋拉公司的財務報表你就會發現這是一連串的皮包公司。至於理由……呵,蠢貨做事需要什麼理由?”

我陷入了沉默。蠢貨嗎?

一個合法出獄併成為富豪的死刑犯是蠢貨,那我是什麼?

答案有些悲哀,我選擇不回答。

同樣是靠保護 傘有些是我爸是某某,有些跑去駕馭法律。我都不知該感嘆人與人的區別,還是這世道不公。

話說阿韋拉十年前是2010年,這年阿韋拉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然從死刑犯蛻變成隱形富豪。

同年他操控的皮包公司在沒有拆遷公告的情況下宣告要拆伊莉莎白‧巴託利的老家,並遲遲未動工直接滯後了這塊區域的發展。

伊莉莎白‧巴託利不知道用什麼手段整容並換國籍回來後,成了暴發戶。

奇妙的事,伊莉莎白‧巴託利公司的主營業務完美避開了阿韋拉所涉足的任何領域。之前看起來是巧合,但現在看起來是否是在規避狙擊呢?

2021年阿韋拉被謀殺,兇手是伊莉莎白‧巴託利……的狗。

這其中會不會有某種我不知道的聯絡。

我開始質疑如果這真是伊莉莎白‧巴託利佈下的棋局,我該瞎摻合嗎?

我不由的回想起達娜。因為我的瞎參合,她自首頂下殺人的罪行,毀掉她承受了那麼多才爭取來的幸福生活。

伊莉莎白‧巴託利會不會像達娜一樣有某個不為人知的故事。

阿韋拉入獄後屢教不改,出來後透過不合法的手段獲取了世俗中的成功。這其中榨乾了多少人的利益,公平何在?他不該以死謝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