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院了。

據監控錄影顯示是因為車子突然失控,一會前,一會後的,像是兩個人在搶方向盤,最後車子撞到了電線杆。電線杆砸下來,車子頂部凹了下去。

哦對,檢測結果顯示車子內有硝煙反應,證明有人開過槍,雖然我腳裡面的子彈也能證明這一點。

我現在的狀況……怎麼說呢?

雖然傷不重,但一時半會也出不了院。

我估計此刻蜂鳥該笑了,他還沒出手,我就自己把自己完沒了。

我睜開眼睛就看見明奈夾著煙,銳利的視線掃向我。“我的車……”

我想起那晚發生的事隱隱有些失神,但我的言語快過了我的思維。“算是連鎖反應。”

“連鎖反應?”明奈得到答案後,狐疑的掃了我幾眼。

“你如果不相信自己去查唄。”我一回憶那破事,語氣中一種無裡頭的怒氣就掩蓋不住。

“當時車裡有幾個人?”明奈見我不配合只好轉移話題。

“你們查不出來嗎?”我扯了扯嘴角。笑死,監控沒顯示?

“沒有證據顯示第二個人,但是……”明奈意味深長的看了一眼我腳上的槍傷。

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只有一個人的話,我這是圖什麼。

“這件事和蜂鳥有關係。”我幾乎沒有猶豫,甚至心裡都沒有一點愧疚。因為我說的的確是事實,只是我沒有說出全部的事實。他腦補什麼我能知道嗎?

“你的證詞這能作為參考。”明奈刻意壓低聲音。“我需要證據才能行動,但我這車也需要有人賠。”

看著明奈走完過場後頭也不回的離開,我諷刺的笑了笑。

見鬼的秉公辦事。

不知道是不是我錯覺,當然也可能是我自帶的偏見,反正明奈上面那句話,我聽著就是暗示。比如說用類似的方法找一個證據出來,他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笑死!要麼就是我內心太黑暗,要不然就是他根本就不是他口中那樣一個公正的人。

他是需要證據才能行動,但是那只是他的底線罷了。他的底線是法律,但是除此之外他看起來也沒有什麼別的原則。

他是個法律人;他也是一個想趕快解決問題的打工人。

人還真是矛盾!

不過這倒給了我靈感。

偽造證據。這可比我之前想的那些聽著舒服點……不過,還是不中聽。

應該叫……更有效率的懲奸除惡。

呵,我還真是本性難移。

我一邊唾棄著自己,一邊放任思緒飄散。

反正我沒行動,想想而已,有罪嗎?

“明奈變了好多。”

就在我思緒飄遠時,我聽見一句感嘆。

我往門口看去。當看清來者時,我立即躺下去閉上眼。

“變得圓滑了。是件好事。”約書亞的聲音緩緩響起。“不過……如果他當年沒有那麼死板,現在也沒我們什麼事了。”

腳步聲正在接近,有人站在我旁邊俯視著我。“怎麼多年了,你對自己的演技依舊沒有一個清晰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