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四章 師父與徒弟,拜師禮!(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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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憑一句口號,自然是不行的!所以,才有拜師禮!我們根據古禮,精簡之後,是這樣的!
一是,要有引薦人,其實就是類似擔保人、媒人的意思,不然師徒雙方不瞭解怎麼辦?!這個最好是武者,同道中人!不過有身份地位的非武者也行!像唐秘書長!
第二,要有有名望的同道,做見證!其實就是輿論監督的意思。
至於人數,一般是根據師父的地位,肖勤、肖起兄弟倆當時拜師蕭部長,朝廷當時修為最高的先天高階到了九位!”
楊東望看著肖氏兄弟點點頭,即使只是提及蕭部長,他們也是立馬一臉尊敬的樣子;楊東望心想蕭戰這師父可夠成功的!而看樣子,特事部應該是把他們立為標杆了!想到這裡楊東望點了點頭。
而李木宗師見楊東望認可,自然高興,畢竟他們這一套現在也就在特事部內部實行!其他幾大武力部門雖也在逐步推進。
但廣大的民間卻(今後)還是以院校制師生傳授為主流,他倒是沒想到院校系的楊東望居然會對他們這個感興趣。
要知道,即使是現在,他們特事部還在被禮部宣教司以及那群公知們說是,一味復古!搞小團體,搞小圈子!
而楊東望想的是,朝廷或者說是特事部,果然也考慮到這個問題,而且出發點及最後定論很可能跟自己想的也是一樣!
院校制度只能作為推廣武道、培養武者基數的主要方式!重在全、廣!
而師徒制才是培養高階武者、實現武道傳承的主流形式,重在精!
現在民間的主流為什麼仍然是院校制度下的師生關係呢?
除了歷史的慣性延續之外,說到底,這些人(學生及家長)是既想學本事,又不想對師父盡義務,因為沒有誰願意在頭頂上多了一個緊箍咒。
因為按照特事部的這個師徒形式、規則,師父對徒弟不說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利,至少在武道這個圈子裡,師父就是徒弟的天。
雖然這種關係,聽著就不太符合什麼人人平等這些主流論調!
但是,對於一個教你安身立命本領(甚至是奠定家族之基)的人來說,楊東望覺得師父對徒弟的這些權利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一個徒弟學了武功之後,心裡反而想著是怎麼對付自己的師父,那這種徒弟誰願意帶呢?對吧!
所以民間的這種院校系體系,只想得好處,不想付出義務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楊東望覺得是當前民眾對教育的認識出問題了!
因為他們覺得老師教育他們知識不是自願的,是朝廷出錢請老師們傳授給他的。
楊東望不想去深究這裡面朝廷是否有轉移民眾感恩的這個考慮在裡面,但這麼做的直接後果就是尊師重道之風蕩然無存!
雖然由於江小魚的這個小插曲,讓整個中午的話題完全跑偏,但沒人敢提出異議,因為這是兩個宗師在對武道師徒傳承上的探討!
別說他們沒有權利,也沒有那個膽量去幹擾,就這事兒本身,難道就跟他們沒關係?
比如說像葉靈、薛文竹她們,難道他們就沒有拜師的想法嗎?即使楊東望願意教她們,但是沒有師徒這個名分,教多少?怎麼教?這個就不好說了。
而像劉市長、唐秘書,他們關心麼?他們其實關心、重視的很,因為這是移風易俗的重要內容,以後這類事件肯定不會少!
唯一著急的就是孟主任了,他是帶著任務來的,他還想著中午談完,下午要回去呢。這時正急的心煩意亂呢,還好王宗師輕輕跟他說了一句,“不要著急嘛,我們又不趕時間,要是擔心晚上危險,大不了讓楊宗師送我們就可以了嘛。”
聽到王正軍宗師這樣說,孟主任就放下心來,反正他雖然是此行的主導,但是怎麼回,什麼時候回,又不是由他決定的。
宗師想走,他還能不走?宗師不想走,他又能逼著嗎?
憋屈!
“這第三,三叩九拜!向師父、師母敬茶!遞拜帖!師父回贈信物!才算禮成!”
“這跟結婚也差不多了吧!”楊東望聽完特事部的拜師三條,有點感慨道。
“楊院長還真是一語中的!無論是結婚還是拜師,實質上都是結親!所以很多都是類似的!要是楊宗師真有此意的話,我和李宗師願意做這個見證人!”
這算是小小的想逼楊東望表態了!其實這兩種方式並不衝突,只看怎麼去平衡罷了!楊東望自認已經給它們定位的很清楚了!
而現在說到底,兩位宗師想看的是,楊東望對特事部主導建立武道新風是否支援!
“對特事部的這個做法我自然是支援的!畢竟他保護的是我們高階武者的利益嘛!不過要是師父做法太過分,你們有什麼應對麼?”
“呃……其實無論哪個行業,對師父的限制都會少一些!我們也不例外,比如說,徒弟覺得師父偏心,我們也要管?怎麼管?是吧!所以對於師父的約束就是,只要不違法就行!”
楊東望雖然覺得這有點那個什麼……但想想以前看到的那些父母和子女的爭端,不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