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章 我想說幾句!(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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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下定決心要為包豔文的愛人伸冤,韓渝並不害怕,但多少有點緊張。涉及到那麼多人的切身利益,很可能會被那些人針對。
今天上午,她要陪參加兩會的政協委員視察。
下午,她就要在人大會上捅這個馬蜂窩。
韓渝如坐針氈,尋思著怎麼才能幫到學姐。
想來想去,乾脆換上便服,驅車來到濱江人民廣播電臺,找到剛下鄉採訪回來的王記者。
“居然有這樣的事!”
“這是申訴材料,包括一審二審的判決書。”
韓渝介紹完事情的來龍去脈,開啟公文包取出學姐留下的材料。包豔文昨天原本打算闖進人大會場的,準備了很多材料,學姐那邊還有一套。
王記者戴上老花鏡,邊看邊問道:“你是濱江水師提督,想見市領導不難,為什麼不去找市領導?”
“王叔,我想見市領導是不難,但我不想讓市領導為難。仔細想想真荒唐,這個案子很明顯辦錯了,可誰也不能輕易說他們錯了,誰要是說他們錯了,誰就是在干預司法。”韓渝輕嘆口氣,吐槽道:“明知道錯了,但就是不糾正,甚至要一錯再錯,承認錯誤有那麼難嗎?”
這種事王記者見多了,一年不知道有多少群眾找他幫著發聲。
這些年他自個兒也沒少打官司,因為智慧財產權被侵犯,把好幾個大單位都給告了。因為維權,他甚至被評為全省十大法治人物。
正因為如此,他比誰都清楚維權有多難。
“鹹魚,說出來你可能覺得不可思議,對有些人而言,承認錯誤真的很難。”
王記者摘下老花鏡,苦笑道:“你想想,小孩子在學校犯錯誤,是否會主動向家長、老師承認?為什麼不承認呢?因為承認之後,可能會受到老師、家長的批評。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作為具有一定知識儲備與社會經驗的人更懂得這些。
承認錯誤如果不需要承擔責任,那在犯錯之後都會主動承認。但這是不現實的,因為錯誤與責任是相對的,出現錯誤就意味著要承擔責任。如果承認錯誤的後果涉及到切身利益,那承認錯誤會更難。”
韓渝低聲問:“因為害怕承擔責任,就讓一個無辜的人坐十幾年牢,讓一個無辜的人妻離子散?”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可這個社會是由一個個人構成的,而只要是人都是自私的。”
王記者一邊收拾申訴材料,一邊輕嘆道:“而且,冤假錯案的形成有很多因素的,既有人為原因,也有客觀因素。比如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僅對於案件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對於第三人也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
改變已經生效的判決就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之前的判決,不論是認定之前的判決事實認定錯誤,還是適用法律存在錯誤,都會對承辦法官具有一定影響。況且,案件判錯並不是說改過來就可以的,每個案件的背後都涉及到人身和財產權益。”
如果改判張強無罪,那張強前幾年失去人身自由怎麼算,精神受到的損失怎麼算,因為蒙受不白之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又怎麼算?
韓渝豈能聽不出王記者的言外之意,一時間竟不知道怎麼反駁。
王記者看著他欲言又止的樣子,話鋒一轉:“公平正義是每個人都追求的目標,如果每個人都尊重規則、尊重秩序,對於公平正義的追求是非常有意義的。鹹魚,你首先想到來找我,而不是去找市領導,我很高興,因為這是尊重規則的一個重要表現。”
“王叔,你是說這件事有希望?”
“我只能幫著報道,幫著呼籲。”
韓渝嘿嘿笑道:“我就知道你不會見死不救。”
“我是做什麼的,我就是搞輿論監督的!”王記者把申訴材料塞進一個檔案袋,拿起筆在檔案袋上進行標註,隨即翻看著檯曆上記得密密麻麻的日程安排,抬頭問:“包豔文的聯絡方式你應該有吧?”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