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天治帝讓賈芸獲取了一份賬冊,要對兩淮鹽業的貪官汙吏開徵議罪銀,同時會嚴令若再有貪贓枉法嚴懲不貸。

是的,天治帝不僅要對這些貪官汙吏開徵議罪銀,同時也會嚴令若再有貪贓枉法嚴懲不貸。

此次天治帝也對揚州總鹽商們跟私鹽有染這項罪名開徵了議罪銀,也會嚴令這些總鹽商再跟私鹽有染嚴懲不貸。

這種嚴令是很必要的!

前世的清朝,在和珅的提議下, 乾隆也對貪官汙吏開徵了議罪銀。

議罪銀的實施解決了乾隆的缺錢之事,然而也加大了貪官汙吏們的貪腐力度和速度,加快了清朝的腐朽。

這是必然的,用錢就能贖罪,貪官汙吏們貪腐起來豈不就更大膽了?也會透過貪腐變本加厲地撈回繳納的議罪銀,同時破壞了法制。

所幸天治帝在這件事上不算糊塗。

天治帝也考慮到了這種事,所以此次,他只是臨時對兩淮鹽業的貪官汙吏和揚州總鹽商開徵一次議罪銀, 他會同時嚴令這些貪官汙吏和總鹽商, 以後若再犯就嚴懲不貸。

因此,此事才會對兩淮鹽業有一定的整治效果,不然就是反效果了。

饒是如此,賈芸知道兩淮鹽業以後依然會是個很大的亂攤子。

因為,想要真正整治兩淮鹽業,在於制度而不在人事!

除非慶朝的鹽業制度進行變革,不再實行綱鹽制,否則哪怕人事上再用力,這個亂攤子也會一直亂下去……

而想要變革慶朝的鹽業制度,就連現在的天治帝都辦不到!

一來,天治帝目前還沒有變革鹽業制度的想法,二來,即便天治帝有了這種想法, 阻力也會很大, 包括了來自太上皇的阻力。

所以賈芸知道,鄒錦也已經身處於危險的境地,若事情沒有轉機, 鄒錦多半會跟林如海一樣沒有好下場。

這種事賈芸只是在自己心裡想想而已,不會跟鄒錦說明,事情很敏感,他跟鄒錦說明了,可能給自己招致大麻煩。

而事實上,鄒錦自己也已經意識到了這些!

鄒錦已經為此做好了打算。

他打算著,只要太上皇死了,他就會向天治帝建言變革慶朝的鹽業制度,哪怕為此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這就是鄒錦,既老成持重能力很強,同時也剛烈!

此前賈芸跟鄒錦說,既然天治帝讓他當了錦衣府指揮使,他就只能為了天治帝為了慶朝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這是謊言,是故意在獲得鄒錦的賞識。

鄒錦就不同了,既然天治帝讓他接任了兩淮巡鹽御史,他便想要為了慶朝鹽業為了百姓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了。

……

……

翌日,一月十八日。

上午,賈芸、趙修遠、曹武率領著四百名錦衣騎軍離開了揚州錦衣府千戶所, 返回神京城。

與此同時,最近被賈芸提拔起來的正五品千戶賀秉, 將會率領五百名錦衣騎軍留在揚州錦衣府千戶所, 以後會駐守在這裡。

賈芸離開時,釋放了汪炳東。

因為賈芸此前在沈遠文跟前說了一句謊,說汪炳東還對他招供了沈遠文有其他違法之事,賈芸以此作為威脅。

現在賈芸離開了,放掉汪炳東,這句謊言就沒什麼了,沈遠文難不成會因為這句謊言而懈怠維持揚州鹽業的皇命?

姚思禮及其母親、正妻、嫡長子,則被賈芸押去神京城。

為了防止姚思禮自盡,在賈芸的命令下,有錦衣對姚思禮嚴加看管,甚至在姚思禮的口中塞了東西,防止咬舌自盡。

而姚思禮的母親、正妻、嫡長子,跟姚思禮是分開看押的。

賈芸此次回京,也押著幾個林如海的妾室下人,這幾個妾室下人的孃家或家在神京城,將她們押回神京城後會進行索賠。

另外,賈芸此次回京,還押送著價值一百多萬兩銀子的揚州總鹽商的議罪銀,其中一大半都是現金現銀,也有一小半是財物。

跟來時一樣,此次回京,賈芸一行人依然是走陸路,而且比來時更趕路。

饒是如此,此次回京耗費的時間註定會比來時要久,因為押送著一些犯人,押運著很多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