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

金康駕著陰風回到隱霧山上。

他震驚地發現,現如今隱霧山上的小妖,已經人手一臺電腦。

一個個嘴裡淌著口水,一臉認真看著抖音裡漂亮的跳舞小姐姐。

“哇哦!我喜歡井川野小姐姐!”

“漏!大漏特漏!還是天才小火龍更火辣一點!”

看來大部分的妖怪審美還是正常的嘛!

金康感慨著。

只有石猴一個,穿梭在一個個小妖中,臉紅脖子粗地和他們爭辯著:

“不,你們仔細看看,喬碧蘿是不是更有安全感!”

“看那腰肢,還有大腿,是不是很有安全感!”

額……

金康無語了。

怪不得西遊記裡的唐僧和孫悟空是師徒,就連審美也如此相像,應該會很有共同語言吧!

阿浪看到金康回來了,連忙三步並做一步跑到金康面前,道:

“嘿嘿,大王,圓滿完成任務,現在已經生產出了三百臺電腦,下一步,我們要怎麼做呢?”

嗯。

沒有想到,阿浪的辦事效率還是比較高的嘛!

這麼快就生產出了三百臺。

至於要怎麼做?

金康心中早就有了自己的打算。

電腦這東西,和美食電影可不一樣,屬於高階產業。

他這次,可不打算單純用銀兩來進行買賣。

怎麼著,也得用神格換吧?

或者,以物易物也不是不可以!

從一開始,金康對於電子產業的定位,就是給高階消費人群的!

說簡單點,他要賣給三界裡有名有實力的人物!

這樣,便可以在其中大賺一筆!

怎麼讓這些強者知道電腦,並且對電腦感興趣?

嘿嘿!

自然需要一塊敲門磚!

這般想著,金康對阿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