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燕雲十六州 第162章 艱難的選擇(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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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歷史的程序,高衙內雖然為林沖帶來了災難,自己也難逃一劫。
張凌楓說高衙內的劫數應在“林”字上,讓他遇“林”退避,也有幾分道理。
如果高衙內肯聽張凌楓的,張凌楓不但救了林沖一家,高衙內也能免遭一劫。
許仙胡思亂想間,高衙內的聲音響了起來。
“你是選擇給錢,還是選擇捱打?”
高衙內來到許仙面前,打量了一番許仙那不倫不類的招牌,見許仙沒有交錢的打算,不耐煩地說道。
聰明人看到高衙內等人過來,一般會主動給錢。
一些沒錢的,也會主動說好話,求放過,以後賺到錢了補交之類的。
而許仙,卻是什麼都不說,攏起雙手,抬頭望天,彷彿沒看到他們一樣。
只是許仙這不可一世,不把高衙內放在眼裡的態度就很欠揍。
為了這區區一兩銀子,還要高衙內多費唇舌?
這是反了嗎?
高衙內真的很生氣,他覺得許仙簡直是太不識時務了。
許仙悠閒地望著天空的白雲,緩緩地說道:
“我可以選揍人嗎?”
高衙內沒有廢話,只是向富安揮了揮手。
富安會意,目光一寒,嘴角勾起一個獰笑的弧度,飛起一腳向許仙踢去。
富安是覺醒者,看似平平無奇的一腳,卻蘊含著磅礴的力量。
富安這一腳,是想取許仙的性命。
敢頂撞高衙內,只有一個結局,就是死。
富安如果出手不夠果斷,會被高衙內責怪的。
因此,富安出手並沒有留情,他想以最快的速度擊斃許仙。
許仙抬起腳,直接踩向富安的腳。
富安只感到眼前一花,許仙的腳已經踩向他的腳踝。
富安想避,卻來不及避,許仙的動作太快了。
“咔嚓!”
許仙不但卸下了富安的腳踝,還踩斷了富安的腿骨,一道恐怖的慘叫聲響起。
高衙內大驚,他沒想到,許仙表面上只是一介斯斯文文的書生,不但實力非凡,出手更是毫不容情。
高衙內的實力比富安要高,卻也沒把握打贏許仙。
高衙內平時雖然不可一世,卻比較識時務,慣於見風使舵,既然打不過,只有盡力想辦法結交了,多一個朋友多條路。